编辑: 5天午托 2019-11-10
泸县环建审〔2017〕63号 泸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省泸州兴业玻璃有限公司改建全天然气节能玻璃窑炉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泸州兴业玻璃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改建全天然气节能玻璃窑炉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泸县嘉明镇,占地面积17496m2,本次技改分两期进行,一期拟对2车间进行改造,改建50m2天然气熔炉1座,1.5m退火炉2条,改造制瓶厂房1500m

2、原料仓储房2000m2,并新建布袋除尘装置1套,干法脱硝设备(一拖二)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二期拟对1车间进行改造,改建50m2天然气熔炉1座,1.5m退火炉2条,并新建布袋除尘装置1套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技改完成后,形成年产玻璃制品3.2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项目取得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7-510521-30-03-191240]JXQB-1816号),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在已获得使用权的工业用地(泸县国用[2005]第1331号)内实施,嘉明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出具了项目选址规划情况的说明,项目建设符合泸县用地布局及泸县城乡规划要求. 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场地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中沉淀,用于生产.项目供料冷却水经沉砂隔油池(每个车间10m3)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池(30m3)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脱氟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脱硝储罐清洗水由尿素供应方回收;

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车间清洁水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之前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投料、出料口采用半封闭设置;

窑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1车间炉窑废气经新增"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装置+湿法脱氟"处理后通过4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2车间炉窑废气经新增"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装置+湿法脱氟"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1、2车间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扬尘产生和排放;

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抽至楼顶高空排放.

(四)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安装设备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

车间安装低噪声轴流风机,配置进排风消声器和低噪声风机作全室通风,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落实和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分类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包装袋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制砖;

脱氟废渣定期打捞,经干化池自然干化,渗滤液回用于脱氟工序,氟化钙作原料回用于生产;

隔油池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化粪池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认真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总量控制:根据环评预测,下达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18.8t/a,氮氧化物98.6t/a.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六、请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2日 抄送: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 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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