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28
节能与循环经济及燃煤锅炉改造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1.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福州市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榕经信能源〔2016〕863号) 2. 关于福州市级建成区燃煤锅炉改造提升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榕经信能源〔2015〕806号).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及实施后达到的主要效益 2016年扶持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以及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实际支出268万元,详情如下: (1)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补助资金171万元. (2)第一批燃煤锅炉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97万元. 项目实施后,我区圆满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实现绿色转型.

二、绩效目标分析 2016年各项绩效项目基本实现,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一批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加快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投入―时效目标―项目执行时间"绩效目标设置为2016年1―12月,实际于2016年12月前如期执行完成. 2."投入―成本目标―项目投入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为2016年投入300万元,支出实现率不低于95%.因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节能改造意愿不强,同时,企业节能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能源台账不够完整,导致节能效益无法体现,而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的补助是以节能量的多少为标准,因此企业项目申报积极性不高.2016年实际支出268万元,支出实现率89.33%. 3."产出―数量目标―补助企业数"绩效目标设置为2016年不低于7家,实际补助7家. 4."效益―经济效益目标―企业项目节能量考核"绩效目标设置为2016年不低于5000吨以上标准煤,实际节约5000吨以上标准煤. 5."效益―社会效益目标―市下达的能耗下降比率完成程度"绩效目标设置为2016年不低于100%,由于2016年市级未下达能耗下降比率,参考2015年下达的能耗下降比率3.43%,2016年实际单位GDP能耗下降4.02%,超预期完成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资金使用率偏低,全年预算资金安排300万元,实际使用268万元,支出实现率偏低.

2、项目资金扶持范围推广力度不够,"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中仅实现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扶持,其他项目扶持资金支出较低.

3、资金具体执行情况,由企业自行制定和管理,虽然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但对企业如何分配使用情况跟踪了解不够.

(二)、改进建议 (1)加快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范围推广力度,并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梳理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确保尽快完成年度项目计划. (2)加强资金兑现后续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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