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11-08
采购编号:邻政采[2018]120号 邻水县商务局电脑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邻水) 邻水县商务局 编制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5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8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1 -

第五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27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

44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49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邻水县商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一批电脑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邻政采[2018]120号. 2.项目名称:邻水县商务局电脑采购项目. 3.采购人:邻水县商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7.6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

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月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月日17时3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ggzy.guang-an.gov.cn),点击 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签到说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日15:30(北京时间),2018年9月日15:00-15:30提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9月日15:30(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询价地点: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商务局 通讯地址:邻水县商务局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

电话:13882692041 采购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 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

电话: 0826-3215660 2018年9月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7.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7.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9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属于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属于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

属于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同为小微企业的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不累加. 注:

1、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本项第2条要求的资料且需提供小微 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小微企业的,不需提供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2、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金额:3500元(一次性缴纳).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 日15: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ggzy.guang-an.gov.cn),点击 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 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方式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数额、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9 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入.

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开户名称: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邻水支行,账号:118517559574,在备注栏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或邻水交易采购[2018]xx号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后,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资料(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邻水县→其他→邻水县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10 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许老师 联系

电话:0826-3215660 雷老师 联系

电话:13882692041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唐老师、甘老师 联系

电话:0826-326052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证明文件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成交单位凭银行转账回单到四楼综合股换取凭证)到三楼交易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

电话:0826-3367696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通知书文件、结果的质疑由邻水县商务局负责受理并答复;

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邻水县商务局: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

电话:13882692041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

电话:0826-336778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邻水县财政局.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

电话:0826-3376357 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23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邻水县财政局备案.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邻水县商务局.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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