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11-08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国省控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总量函〔2016〕2号)的具体要求,我站开展国家和省级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或处理)监督性监测及相关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并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公布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编制相关报告4份,现予以上报.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2017年第一季度莆田市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2.2017年第一季度莆田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3.2017年第一季度莆田市省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4.2017年第一季度莆田市省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2017年第一季度莆田市国控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一七年三月 编制单位: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编写人员: 傅昶宁、朱琳琳、俞碧清、谢丹梅、柳彩霞 审核: 代瑞芬 审定: 刘开国 目录

一、 概况 -

5 -

二、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情况 -

6 -

(一)废水污染源 -

6 -

(二)废气污染源 -

6 -

(三) 污水处理厂 -

6 -

(四) 危险废物 -

8 -

三、结论 -

8 - 附表: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在线比对监测情况 -

9 - 概况 监测依据: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总量函〔2016〕2号)中关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安排,我站在2017年第一季度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实行季度监督性监测,并及时报送数据、编制报告. 监测范围: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和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总量函〔2016〕2号)的要求,2017年第一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总计为15家,其中废水7家(停产3家)、废气1家、污水处理厂6家、危险废物1家.具备比对监测条件企业总数为12家. 监测方法和监测内容: 在进行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性监测同时,应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的内容与监测次数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总站统字〔2010〕192号)和《关于以低浓度质控样代替氨氮、总磷实样进行比对监测和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5]1298)号. 废水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及流量.危险废物和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含氧量和烟温.

二、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情况 基于我站通过总站污染源管理软件上报的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数据并采用软件系统自动评价,各废水、废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危险废物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污染源 2017年第一季度,国控废水污染源开展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4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4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75%. 地区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 合格率(%) 莆田市

4 4

4 75 其中,化学需氧量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4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4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较上年同期上升20个百分点;

氨氮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3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3套,合格率为66.7%,较上年同期持平. 比对项目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合格率(%) 化学需氧量

4 4

4 100 氨氮

3 3

3 66.7 流量

4 4

4 100

(二)废气污染源 2017年第一季度,国控废气污染源开展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1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2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 地区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 合格率(%) 莆田市

1 1

2 100 其中,二氧化硫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1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2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

氮氧化物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1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2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 比对项目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 合格率(%) 二氧化硫

1 1

2 100 氮氧化物

1 1

2 100 烟尘

1 1

2 100 含氧量

1 1

2 100 流速

1 1

2 100 烟温

1 1

2 100

(三) 污水处理厂 2017年第一季度,国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6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6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 地区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 合格率(%) 莆田市

6 6

6 100 其中,化学需氧量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6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6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较上年同期持平;

氨氮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6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6套,合格率为100%,较上年同期持平. 比对项目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合格率(%) 化学需氧量

6 6

6 100 氨氮

6 6

6 100 总磷

6 6

6 100 流量

5 5

5 100 备注 普罗达克森(莆田)荔城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流量在线监测设备无规范化排污口,故不进行比对监测.

(四) 危险废物 2017年第一季度,国控危险废物开展在线比对监测企业数为1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3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 地区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 合格率(%) 莆田市

1 1

3 100 其中,二氧化硫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1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3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持平;

氮氧化物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数为1家,比对监测系统数为3套,比对监测合格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持平. 比对项目 安装设备 企业数 比对监测 企业数 比对监测 系统数 比对监测系统 合格率(%) 二氧化硫

1 1

3 100 氮氧化物

1 1

3 100 烟气温度

1 1

3 100 烟尘

1 1

3 100 含氧量

1 1

3 100 流速

1 1

3 100

三、结论 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在开展在线比对监测的企业中,国控废水的系统合格率为75%,国控废气、国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国控危险废物的系统合格率均为100%. 附表: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在线比对监测情况 附表: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在线比对监测情况 序号 设区市 企业名称 监测点名称 污染源类别 合格情况 不合格项目

1 莆田市 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 合格 /

2 莆田市 普罗达克森(莆田)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 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 合格 /

3 莆田市 普罗达克森(莆田)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 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 合格 /

4 莆田市 仙游县北美水务有限公司 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 合格 /

5 莆田市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 合格 /

6 莆田市 莆田市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 合格 /

7 莆田市 百威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二厂 排放口 废水 搬迁停产

8 莆田市 莆田市再生纸品福利厂 排放口 废水 合格 /

9 莆田市 百威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排放口 废水 合格 /

10 莆田市 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排放口 废水 合格 /

11 莆田市 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 排放口 废水 不合格 氨氮

12 莆田市 福建仙游南泰制革厂有限公司 排放口 废水 停产

13 莆田市 福建省仙游县三和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排放口 废水 停产

14 莆田市 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 1#排放口 废气 合格 / 2#排放口 合格 /

15 莆田市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排放口 危险废物 合格 / 2#排放口 合格 / 3#排放口 合格 / 附件2 2017年第一季度莆田市 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一七年三月 编制单位: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编写人员:傅昶宁、朱琳琳、俞碧清、谢丹梅、柳彩霞 审核:代瑞芬 审定:刘开国 目录

一、概况 -14-

二、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完成率 -15-

三、废水重点监控企业排放达标情况 -16-

(一)总体状况 -16-

(二)主要行业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16-

四、废气重点监控企业排放达标情况 -17-

(一)总体状况 -17-

(二)主要行业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17-

五、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情况 -17-

六、危险废物排放达标情况 -17-

七、结论 -18- 附表:2017年第一季度国控企业达标情况 -19-

一、概况 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污染监督等环境管理重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总量函〔2016〕2号)中关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安排,我站在2017年一季度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实行季度监督性监测,并按时报送数据、编制报告. 监测范围: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和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的通知》(闽环总量函〔2016〕2号)的要求,2017年一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总计为15家,其中废水7家、废气1家、污水处理厂6家、危险废物1家. 废水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标准、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监测的项目合集确定全指标监测项目;

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表6-2所列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监测的项目合集确定全指标监测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确定(表1和表2的19项为全指标项目).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 废气监测项目: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标准、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监测的项目合集确定全指标监测项目;

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

二、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监测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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