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12-29
纳税人涉税风险控制及权益维护 主办:济南市银企协会 协办:新希望教育 二00八年七月 多交税的风险、少交税的风险.

依法纳税,节省税收成本;

该交的不少交,不该交的一分也不多交.【案例1】 稽查某企业汇缴情况.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报销的电话费、预提费用等.你的处理方式该案例的处理注意:高开低走 * 【基本案情】假设你是北海市金牛纺织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2008年6月10日,北海市稽查局依法定程序对你公司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检查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科目,发现超过税法规定的比例,多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又检查 管理费用----其他 科目,发现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5万元;

检查 销售费用---- 科目,发现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5万元.

2、检查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科目,发现2007年度列支工会经费8万元,没有工会组织开具的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只有其上级集团公司(金牛实业集团公司)出具体的普通收据.经核实,该工会经费由上级集团公司统一收取,上缴给了工会组织,拨缴款专用收据汇总开给了集团公司.

3、检查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等科目,发现列支办公室、销售部人员电话费总计18万元,电话费单据全部是个人名字.

4、检查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 科目,发现2007年第四季度提取的水电费、贷款利息未在当年支付,但在08年4月已全部付出.【税务处理】【应对策略】 * 【培训内容】

一、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工作流程(权利权限评估与稽查)

二、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 依法纳税(用政策维权偷税认定)

三、 运用手段,追求结果 税收和解(合法节税) * *

一、税务稽查(评估)权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1995]226号) 税务稽查 稽查选案 稽查实施 稽查审理 稽查执行 稽查计划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43号):评估结果的处理:(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2)实施日常检查实施日常检查是指不涉及立案及涉外税收审计的日产管理.(3)移送税务稽查 * 日常检查与稽查的协调机制 征收、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涉嫌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调查取证的,应当及时移交稽查局查处. 已经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征收管理部门不再对涉及账簿和记账凭证的事项和内容进行检查. 国税发(2003)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要按照以下三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

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

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 征管与稽查的关系 【案例2】查帐、调帐权限 【问题1】稽查人员能否调取存有帐薄资料的办公用具,如文件柜、电脑等? 【分析】 行政主体无明文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 . 【问题2】稽查局长是否有调取帐薄的审批权限? 各级税务局所属的稽查局局长无权批准 【问题3】调取账簿之后在限期内查不完怎么办? 《实施细则》并明确规定 【问题4】税务机关能否调取当年度的帐薄?《细则》: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将当年的账簿资料调回检查,但是必须在30日内退还.国税发〔2003〕47号 :特殊情况【启示】

1、

2、

3、

4、 涉税风险控制 【案例3】稽查证据稽查人员根据外调材料分品种核对其帐簿记载情况.比如斜纹方格布有3家外协厂共为其加工了8万米,而金牛公司帐上只记载了自己本厂生产销售了3万米,且无库存. 还检查到部分不能抵扣的发票.企业签字认可.比如(如图) 浆纱厂(小规模) 化工厂(一般) 金牛公司(一般) 购浆纱用淀粉,石蜡,平滑剂等,发票开给金牛 支付浆纱费,对于浆坏的纱要扣款 了解生产工艺 【问题焦点】企业未签字盖章的资料能否作为稽查定案的依据?【法理分析】【处理结果】【本案启示】123 【启示1】关于证据.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等 【证据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

(四)非法剥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取得的证据;

(五)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未经原件、原物保存单位和个人签章认可,又无其他证据印证的证据;

(六)经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辨别真伪的证据;

(七)证据被改动,当事人不予认可的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启示2】 查询账户取得对帐单大于银行帐的记录,能否作为隐瞒收入的证据?【启示3】存有异议的可以不签字盖章吗?? 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未经原件、原物保存单位和个人签章认可,又无其他证据印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案例4】电算化稽查问题XX超市检查(POS机、销售统计、故障)【相关政策】征管法第20条细则26条国税发〔2003〕47号 【检查方式】检查调取资料的方式主要有:【稽查难点】A、B、C 【证据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二、依法维权 【案例5】所得税原则.检查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 科目 内资(国税函[2003]804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资(84)财税外字第10号 对已经预提的费用或准备金,凡是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的,准予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如果是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年终有余额的,应并入当年损益计算缴纳所得税.新所得税法:权责发生制原则. 【问题1】弥补亏损问题【问题2】预缴问题【问题3】核定征收问题 【案例6】偷税的认定2007年10月,经查发现,某企业从2005年1月至2007年5月期间,通过设立帐外帐,隐瞒销售收入11016448.74元,少缴企业所得税3057751.47?元.在税务检查期间 ,该企业主动补交了税款.【问题1】偷税的认定?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偷税理解指引 【问题2】偷税处罚能否低于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法》27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案例】纳税人推迟申报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检查某企业时发现,该企业将手工开具的普通发票推迟纳税申报,2007年5月手工开具的普通发票在2007年8月才进行申报,但在税务机关发现前已将所有发票完成了申报.在如何定性处理这件事情上,存在几种不同意见.1,纳税人的这种行为应依据63条按偷税处罚,税务机关应对其收取滞纳金、罚款.2,应依据64条第二款按不申报纳税处罚,税务机关应对其收取滞纳金、罚款.3,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之前已将税款缴纳入库,不能定性为偷税,应按《征收管理法》64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之前已改正,不能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罚,但应按税款所属期加收滞纳金. 2006年12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税务总局在交流发言时提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三式 法,针对不同案情采取不同处理方法. 第一式 为,对在政策制度理解上存在争议的案件,进行 抗辩式 审理. 第二式 为,对因政策制度滞后未进行及时修改引发争议的案件,采用 和解式 结案. 第三式 为,对基本事实清楚,政策制度上没有争议的案件,进行 简易式 处理.

三、税收和解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28号):

1、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各级复议机关要增强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

2、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依法进行调解.对于存在合理性问题、混合过错问题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不能简单地撤销或者维持,要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方式加以处理.复议机关要积极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

3、要积极探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又为行政复议工作所需,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税收和解(涉税协调)存在的合理性 涉税协调,转让定价谈判、双边预约定价...现实存在的合理性

1、税法条文滞后于经济发展 如:电算化稽查

2、对税收政策理解掌握不一致 如:广告费

3、地区差异政策的存在 如:租赁股东财产

4、税种间差异政策的存在如:视同销售、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

5、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二)解决争议的途径 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作出前(稽查、落实阶段)的解决途径: 口头解释;

书面陈述、申辩. 【案例7】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作出后的解决途径: 正确应对听证、复议、诉讼【案例8】注意的几个税务行政原则【例】过罚相当、一事不二罚、从轻处罚

(三)涉税协调案例

1、发出商品销售实现的协调案例

2、账实不符的协调案例税务稽查发现无实物但有账面成本,认为或是报损或是账外销售

3、视同销售协调案例

4、预提费用余额调整协调案例

5、济南听证综合案例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