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10-15
霍邱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初审转报上级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设定依据 , 办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法定办理时限 , 承诺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清理意见 , 承办单位 , 监督电话 , 备??注 , 旅游局 ,

1 , 设立旅行社初审 , 行政许可 , 《旅行社条例》第六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 县旅游局初审相关证明文件,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霍邱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0564-6012301 , 转报上级审批 ,

2 , A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申报初评 , 非行政许可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 , 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条件中相对应的等级 , 县旅游局初审相关证明文件,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 无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霍邱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0564-6012301 , 转报上级审批 ,

3 , 二星级(含)以上星级饭店申报初评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 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

应符合相应星级的标准 , 县旅游局初审相关证明文件,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 无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霍邱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0564-6012301 , 转报上级审批 住建局 ,

4 , 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四十六号)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23条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受理、审核、转报 , 30日 , 30日 , 不收费 , 无 ,,

住建局 ,

6016990 , ,

5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初审、年检初审 , 非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受理、初审、转报 , 30日 , 30日 , 不收费 , 无 ,,

住建局 ,

6020379 , ,

6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审 , 非行政许可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受理、初审、转报 , 即办 , 即办 , 不收费 , 无 ,,

住建局 ,

6020379 , 宗教局 ,

7 , 设立宗教场所初审 , 非行政许可 ,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

1、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2、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3、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4、有必要的资金;

5、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 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寺观教堂所在地的县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拟同意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市级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的,报省宗教局. ,

30 ,

3015 , 无 , 不收费 ,,

宗教局 ,

6080395 , 报省市审批 ,

8 , 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初审 , 非行政许可 ,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

八、三十条 ,

1、编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或者宗教教学、宗教研究的需要;

2、申请人必须是宗教团体、寺观教堂;

3、符合本宗教教义教规,由具有较高宗教学识的人员编写;

4、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5、有全国性宗教团体出具的审核意见. , 申请人为寺观教堂和县宗教团体的,经县宗教局审核,拟同意的,逐级报省、市宗教局审批. ,

5 ,

5 , 无 , 不收费 ,,

宗教局 ,

6080395 , 报省市审批 ,

9 ,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初审 , 非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66项. ,

1、申请人能够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愿意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管理;

2、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所在场地、语言等方面不能满足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3、有一定数量、信仰同一宗教并使用同一语种的常住外国人;

4、有符合指定为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处所;

5、有符合主持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的人员;

6、有管理规章制度,并能保证参加活动人员为外国人. , 申请人向县宗教局提出申请,逐级报省宗教局审批. ,

5 ,

5 , 无 , 不收费 ,,

宗教局 ,

6080395 , 报省市审批 ,

10 , 民族成份变更 , 非行政许可 ,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

《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发[2009]121号) ,

1、个人申请;

2、申请人父母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父或母所在单位或乡、镇、村调查核实意见 , 申请人向县宗教局提出申请,审核后报市委审批. ,

1 ,

1 , 无 , 不收费 ,,

宗教局 ,

6080395 , 市审批 计生委 ,

11 ,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鉴定 , 非行政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 1个人申请;

2单位或村级初步审核;

3乡镇进行再次审核;

4县人口计生审核鉴定材料;

5市人口计生委组织鉴定 , 每年一次 ,,

,,

, 县人口计生委 ,

6080626 , 市级鉴定 环保局 ,

12 , 在淮河流域建设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工程设施的审查 , 行政许可 ,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 排放的重点水污染物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 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检查→集体审查决定→出具审查意见→转报市局审批 , 无 ,

10 , 无 , 无 ,,

行政审批服务股(监督管理股) , 0564-6081587 , 转报 ,

13 , 新增环境容量核定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 建设单位提出总量核定申请 , 受理→审核→报市局核定 , 无 ,

5 , 无 , 无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 , 0564-6081587 , 转报 安监局 ,

14 , 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二十

六、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五条;

《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已建议第

(一)项、意见三第

(三)、

(五)项;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保留项目第284项 ,,

,,

, 无 , 无 ,,

霍邱县安监局监管三股 ,

6012975 , 转报市局审批 ,

15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使用许可、变更、延期审批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

五、三十

一、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

三、

四、

五、十

四、十

六、十

七、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

四、

五、二十

四、二十六条;

《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皖安监三〔2013〕34号) ,,

,,

, 无 , 无 ,,

霍邱县安监局监管三股 ,

6012975 , 转报市局审批 ,

16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审核颁发 , 行政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第二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

五、六条;

《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皖安监三〔2011〕183号)意见二第

(二)项;

《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53号)意见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保留.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二章第八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二章第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 45日 , 5日 , 无 , 无 ,,

霍邱县安监局监管三股 ,

6012975 , 转报市局审批 ,

17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

三、十九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四款;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保留;

,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六条、第七条 , 县安监局对现场安全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企业补正材料或进行整改 , 20日 , 5日 , 无 , 无 ,,

霍邱县安监局监管三股 ,

6012975 , 转报市局审批 ,

18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

三、十三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

三、二十

二、二十三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保留项目第281项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十

八、十

九、二

十、二十三条 , 见附件:《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流程图》 , 5日 , 1日 , 无 , 无 ,,

霍邱县安监局监管三股 ,

6012975 , 转报市局审批 ,

19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受理审核 , 行政许可 , 《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4款 ,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单位 ,,

5日 , 5日 , 无 , 无 ,,

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股 ,

6012975 , 转报市局审批 农机局 ,

20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行政许可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

一、二十二条;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第

三、

六、十

九、二十

二、二十

八、二十九条;

《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第

二、

五、六条;

《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十

九、三

十、三十三条;

《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第

七、

八、十二条 ,,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理 , 2日 , 2日 , 见省物价局、财政厅[2005]172号文件 , 见文件 ,,

农机监理站 ,

60194686026599 , 县级审核并报市审批 ,

21 , 农机修理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业机械操作工资格证书 , 非行政许可 , 六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建立六安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劳培[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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