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28
2018年10月份全省各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上报汇总统计表 各设区市公示或上报案件数量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1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60号 , 福州市鼓楼区百姓村餐饮店经营无中文标预包装食品案 , 刘鑫 , 92350102MA2YMJWX7F , 刘鑫 , 当事人于2018年8月6日购入Corona啤酒,其中规格330ML的Corona啤酒购入24瓶,规格210ML的Corona啤酒购入24瓶.

当事人购入的48瓶Corona瓶身上标签均为外文,无中文标签.当事人进货时未善尽查验义务,调查过程中无法提供证明供货商身份及资质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未善尽进货查验义务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21瓶Corona啤酒(330ML)及12瓶Corona啤酒(210ML);

没收违法所得57.51元;

罚款20000元.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1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2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63号 , 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分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分店 , 91350100671936416E , 刘国川 , 当事人于2018年5月份,以联营的方式,在查验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出货单》;

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以及相关商品后,将厦门百穗食品有限公司(已抄告当地监管机关)提供,由漳州市佳庆食品有限公司(已抄告当地监管机关)生产的30包花生糕(生产日期为2018-04-

01、规格为每包210克),放在其经营的超市柜台上销售.2018年5月31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花生糕进行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至案发,当事人上述30包花生糕已售出7包,扣除抽样检测10包,尚余13包未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上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花生糕的行为不予处罚;

没收尚余的已下架封存的13包上述花生糕. , 不予处罚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0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3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69号 ,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 12350000766168640k , 付贤智 , 2017年5月4日当事人的桃李园四餐厅从福州市鼓楼区洪仁杰粮油店购入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鸡蛋10斤.上述鸡蛋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50元;

处罚款5000元人民币.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5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4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70号 , 福州市鼓楼区华莱士炸鸡汉堡达明分店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案 , 福州市鼓楼区华莱士炸鸡汉堡达明分店 , 92350102MA2YRHHX3C , 郭俊勤 , 当事人于2018年6月29日从聊城七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件(每件16只,生产日期:2018.06.20) 西装鸡 .2018年7月3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鼓楼区华莱士炸鸡汉堡达明分店经营的 鸡肉 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土霉素项目含量为1000μg/kg,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2元;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5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5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71号 , 福州聚旺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 , 福州聚旺家商贸有限公司 , 91350102MA2Y09K977 , 张艺辉 , 2018年6月15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超过保质期的福建亲和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海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型膨化食品小薯片(以下简称:小薯片)1.52公斤,该小薯片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9日,保质期:10个月,至案发之日超过保质期6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亲力亲为牌小薯片1.52公斤;

没收违法所得4.01元;

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2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6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74号 , 福州市鼓楼区亚七水产品店销售不合格水产品案 , 杨碧玉 ,

350102600300588 , 杨碧玉 , 当事人于2017年5月14日从广州市黄沙水产批发市场永生海产购进,购进数量为51.7斤.2017年5月16日,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市鼓楼区亚七水产品店销售的面包蟹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面包蟹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2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1706.1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7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7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75号 , 福州市鼓楼区程彬水产品店销售不合格水产品案 , 程彬 ,

350102600020946 , 程彬 , 2017年10月26日,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市鼓楼区程彬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蟹进行抽检,2017年11月6日,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抽检花蟹《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当事人销售的花蟹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给予当事人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480元;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7日 , 1福州(公示或上报76件) ,

8 , 台市场监管苍罚字〔2018〕101号 , 福州邵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 福州邵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50103784528750Q , 周清娟 , 经营未经注册的LED光固化灯、根管长度测量仪等进口的口腔医疗器械 , 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规定,鉴于其符合减轻处罚情形,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罚款25000元;

2、没收临时嵌体7包、LED光固化灯1盒、直射光型LED光固化灯2盒、根管长度测量仪(规格A08)1盒、根管长度测量仪(规格90*119*36mm)3盒、窝沟封闭剂4包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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