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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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处罚类) 事项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前置条件 主项代码 , 子项代码

3715810202403 ,,

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05 ,,

对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八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06 , 3715810202406-001 , 对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罚 , 1.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九十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 3715810202406-002 ,,

2.对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九十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07 ,,

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九十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08 ,,

对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09 ,,

对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处罚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2012年3月14日第3次修正)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13 ,,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2012年3月14日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15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或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2012年3月14日第三次修正)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强行招揽货物的;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22 ,,

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0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 第三十七条 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28 , 3715810202428-001 , 违规运输大型物件的处罚 , 1.未经批准运输大型物件的处罚 ,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公路发[1995]1154号)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运输大型物件的,对营业性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运输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超越批准类别承运大型物件的运输经营者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装设标志灯(旗)和装设不符要求的,每车次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 3715810202428-002 ,,

2.超越批类别承运大型物件的处罚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 3715810202428-003 ,,

3.未装设标志灯(旗)和装设不符要求的处罚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32 , 3715810202432-002 , 对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处罚 , 1.对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 3715810202432-003 ,,

2.对转借、出租、涂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 3715810202432-004 ,,

3.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 3715810202432-005 ,,

4.对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社会组织、公民 , 临清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2433 ,,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二)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拒载、议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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