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9-10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情况汇总表(最新办结22件,目前已累计办结91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批次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1 ,

2017050484 , 十 , 娄底市涟源市六亩塘镇7个村联名举报头石罗铁煤矿,对饮用水红旗水库造成了污染.

, 涟源市 , 水污染 ,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安平镇头石煤矿开办于2002年.2013年经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批准同意进行露天开采,在省国土厅的办理了采矿许可证;

2014年9月19日获得了娄底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娄环审〔2014〕91号);

2014年7月4日娄底市水利局对《湖南省涟源市安平镇头石煤矿浅部露天开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了批复(娄水许〔2014〕8号);

2016年5月9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湘)MK安许证字〔2016〕0245GIYI号).红旗水库地处六亩塘镇西北部,建成于1961年2月,总库容232.7万方(防办数据).红旗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I型水库,不属于饮用水源地.在红旗水库库尾相距500m左右原有六亩塘镇石龙煤矿、狮山粘土矿(均已关闭),安平镇的头石煤矿距离红旗水库库尾1235米.经实地调查,水库尾库淤塞严重,尾库水质被污染.原因一是原石龙煤矿和狮山粘土矿采矿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二是对红旗水库长时间没有及时清理自然流失的水土沉积,三是头石煤矿实行露天开采时没有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2015年5月22日、2016年3月22日,涟源市环境监测站先后两次在头石煤矿沉淀池进出口、红旗水库入水口采样送检,头石煤矿所排放污水重金属指标均未超标,但头石煤矿沉淀池出水口处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有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2015年11月5日,涟源市水务局因安平镇石头煤矿作业造成水土流失下达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涟水罚字〔2015〕4号),罚款7万元.2.2016年11月8日涟源市环境保护局因安平镇石头煤矿环境污染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涟环责改〔2016〕18号);

2016年11月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涟环告〔2016〕9号);

2016年11月2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涟环罚〔2016〕6号),罚款4.8万元;

2017年2月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涟环责改〔2017〕26号).3.涟源市水务局对红旗水库泥沙淤塞情况作出评估,拟定治理方案.同时监督头石煤矿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4.涟源市国土资源局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5.涟源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和监测,督促头石煤矿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排土场截水沟和挡土墙建设,保持排水沟畅通,搞好沉淀池清淤,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 无 ,,

2 ,

2017050487 , 十 , 娄底市涟源市伏口镇梅源村的双门石矿业,开锰矿,污水没有处理直排到村里的河流中,河里的鱼虾都已灭绝,未来将危及到饮用水源.向当地部门反映未果.目前已停工接近半个月,以应付检查. , 涟源市 , 重金属污染 , 核实情况:双门石矿业公司坑道废水虽建有10个废水沉淀池沉淀,其中有2个沉淀池内加入了斜管进行过滤处理,但该矿沉淀池容积总计只有900立方,生产时废水排放量达1000吨/天,且沉淀池周围因密封不严,有渗漏现象,造成排放口所排水质浑浊.涟源市环保局曾于2016年12月28日检查、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处理池出水口处废水水样中ph值超标、锰超标6.60倍,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产整治.2017年4月11日,该公司又因超标被涟源市环保局责令停产,并处43912元的罚款.2017年5月6日,涟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双门石锰矿进行调查、取水样分析,该矿已停产但废水处于正常排放.根据5月8日涟源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矿处理池排放口处总锰超标11.5倍.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5月5日涟源环委会办公室已将该投诉件交办给伏口镇人民政府镇.鉴于涟源市双门石矿业有限公司锰矿外排废水中总锰超标11.5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高 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已涉嫌犯罪.5月9日,涟源市环保局立即对双门石矿业有限公司负责环保的后勤经理与具体操作人员当日值班人员进行调查讯问.现正准备案卷材料拟以 涉嫌污染环境罪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无 ,,

3 ,

2017050432 , 十 , 涟源市龙塘镇沃草村、红星村所在地原来的林场,现在变成私人老板挖煤的露天煤场,借着大搞农业开发的帽子,把几个山头都挖平了,水土流失严重,山下住着人,安全隐患大. , 涟源市 , 生态破坏 , 经现场核实,群众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群众所反映的露天煤场,指的是湖南省飞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设的子公司涟源市南风林场粘土矿(以下简称 南风林场粘土矿 ).南风林场粘土矿,非法人企业,负责人刘有平,位于涟源市龙塘镇沃草村、红星村,经营范围为水泥用粘土开采、销售,该矿于2016年11月被勒令停止生产至今.经调查,南风林场粘土矿在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9年10月10日到期)、省林业厅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批准使用林地189亩)、涟源市安监局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12月30日到期)等相关证照和手续.该矿在开采过程中,实际占用林地202.5亩,超出审批范围和面积占用林地13.5亩;

没有制订水土保持的实施方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约4650吨,扰动地表9.767公顷,给矿区植被和地质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该矿开采的山头下面无人居住,但因渣土违规堆放,局部存在滑坡可能等安全隐患,同时暴雨导致水土流失和泥石流,冲毁部分农田和公路,影响距该矿作业山头1公里左右的红星村卢塘组103名群众出行不方便,存在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1.涟源市水务局于5月5日对南风林场粘土矿送达了立案告知书和《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湘涟水责停字〔2017〕38号),同时追缴该公司粘土矿开办以来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涟源市林业局于5月5日向飞宏农业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毁坏林地等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涟林林罚责通字〔2017〕121号),5月6日正式行政处罚立案.5月7日市森林公安局对飞宏农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正式立案侦查,5月8日对飞宏农业犯罪嫌疑人(法人)刘松和实施了刑事拘留.

3、涟源市纪委依纪启动了问责程序,已成立调查组,对飞宏农业违法违规生产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龙塘镇等单位及其相关公职人员监管不严、履职不力的行为,拟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进行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涟源市人民政府已作出决定,在南风林场粘土矿符合关闭条件的情况下,依法关闭到位.1.针对水土流失问题.涟源市水务局已制订了《南风林场粘土矿临时整治方案》,在六十日内完成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立即实施,在年底落实到位.同时请专业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正在送审,待批准许可后,立即督促企业实施.责任部门为水务局,责任人为刘为吾.2.针对安全隐患问题.涟源市安监局已聘请具备资质的涟钢田湖白云石矿采矿工程师,编制了《湖南省飞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涟源市南风林场粘土矿隐患治理方案》,并着手开始实施.责任部门为安监局,责任人为万向东.3.针对地质环境破坏问题.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关于对龙塘镇南风林场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整改方案》,立即督促企业按方案启动恢复治理工作,在2018年3月31日完成.责任部门为涟源市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张凤鸣.4.针对植被破坏的问题.涟源市林业局制定了《涟源市龙塘镇南风林场粘土矿矿山及周边荒山造林设计说明书》,由企业在2018年2月负责落实到位,其后抚育5次.责任部门为市林业局,责任人为曾志.上述各项整改措施,以龙塘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到位.下阶段,涟源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各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加强部门协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将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并按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 无 ,,

4 ,

20170505108 , 十一 , 娄底市涟源市七星街镇河流水质浑浊,水质变差. , 涟源市 , 水污染 , 核实情况:核实情况:2017年5月5日,涟源市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协同七星街镇环保站市对七星街镇范围内的主要河流进行了察看.在排查东石江河雷鸣洞村至菜花村地段时,发现河水浑浊,沿河往上游排查,发现在菜花村与宁乡市交界地段发现了两个导致河水浑浊的源头:一是宁乡县龙田镇地段(与菜花村交界处)有一台挖土机和一台钻机在河边崖上采石;

二是七星街镇菜花村十一组贫困户吴本初新建房屋,平整地基时挖出的黄土堆积在河道旁,导致河道淤塞.通过调查了解,吴本初于今年5月3日开始平整地基,由于法律意识不强,随意将黄土堆在河道旁,河水冲走即可,因而造成了下游浑浊.其他各大小河流水流都比较清澈,没有发现违规排放的情况.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5月7日,在查实了相关情况后,涟源市水务局和七星街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对吴本初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吴本初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5月9日下午5点前对河道进行清淤、还原,疏通河道.5月8日,在七星街镇环保站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吴本初组织挖掘机进行清淤,疏通河道.5月9日,堆积在河道旁的黄土均已清理上岸,河道恢复了畅通,河水恢复了清澈.鉴于吴本初本人认错态度好,事后及时改正,故在批评教育之后,并未对其本人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 无 ,,

5 ,

20170505111 , 十一 , 娄底市涟源市安平镇四古村樟树坪村粘土砖厂建厂多看,一直未建设环保设施,目前准备安装,占用农田30多亩,附近有一所中学,砖厂噪声、烟尘、废气影响学生及农田,曾向当地环保、政府反映多次未果. , 涟源市 , 大气污染 , 核实情况:2017年5月6日,涟源市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先后对涟源市安平镇四古村樟树坪煤矸石砖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该砖厂2017年4月28日被国土依法采取强制断电,现已停产.

(一)关于 涟源市樟树坪煤矸石砖厂占用农田 问题:国土部门核实该砖厂占用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但存在少批多占.

(二)关于 附近有一所中学,砖厂噪声、烟尘、废气影响学生 问题:经现场核实,砖厂附近有一所中学(安平镇四古中学),距离为500余米,四古中学出具一份证明(见附件)说明,学校听不到砖厂的噪声、看不到灰尘、闻不到废气,对学校的教学、生活影响不大.

(三)关于 一直未建设环保设施,目前准备安装 问题:该煤矸石砖厂已经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企业因停电停产不存在大气与噪声污染,但存在环保上未验先投、国土少批多占、等违法事实.环保执法人员当即对业主吴才安进行了调查问讯.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一)2016年12月12日下达了《涟源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涟国土资罚字[2016-6]54号).

(二)2016年12月12日涟源市环境保护局对涟源市安平镇四古村樟树坪煤矸石砖厂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涟环责改[2017]2号).

(三)2017年5月7日,水务局对安平镇樟树村煤矸石砖厂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湘涟水责停字〔2017〕42号).

(四)涟源市环境保护局对安平镇樟树村煤矸石砖厂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涟环告〔2017〕16号).涟源市人民政府责成安平镇人民政府将对该砖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涟环告〔2017〕16号).涟源市人民政府责成安平镇人民政府将对该砖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 无 ,,

6 ,

2017050551 , 十一 , 涟源市湄江镇长桥村沙坪煤矿的矿井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严重污染村里的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湄江镇政府建立了一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