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01

一、责令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卷纸;

二、没收上述违法生产的卷纸20卷(封存于抽样单位);

三、处货值金额1.3倍计捌仟叁佰贰拾元($8320)的罚款;

四、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叁拾陆元($636);

以上罚没款合计捌仟玖佰伍拾陆元($8956),上缴国库. , 2018-12-70:00:00 ,

4 , 东莞市飞易达纸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三台未经检验的叉车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21号 , 东莞市飞易达纸业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20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飞易达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三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车架编号分别为:708FDN30-

10609、708FDJ35-

31887、708FDN30-10350)搬运卷纸纸筒,上述三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未经检验继续使用.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一)项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三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两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三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

二、处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2-180:00:00 ,

5 , 东莞市金色丽人湾内衣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74号 , 东莞市金色丽人湾内衣有限公司 , 东莞市金色丽人湾内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8978467G)于2018年4月期间生产的春夏圆领印花短袖睡裙(规格:618009-2)在2018年9月6日的我局执法抽查中经抽样检验, pH值 检验项目不符合FZ/T73017-2014(合格品)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该款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次现货共300件,货值金额共计柒仟伍佰元($7500),其中3件用于抽样检验消耗,3件封存留样在抽样单位,剩余的294件在该公司仓库,产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两年内累计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违法程度严重)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

二、没收上述违法生产的春夏圆领印花短袖睡裙297件(含封存在抽样单位的备样3件);

三、处货值金额2.5倍计壹万捌仟柒佰伍拾元($1875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1-120:00:00 ,

6 , 合和胶板(东莞)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叉车.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36号 , 合和胶板(东莞)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20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合和胶板(东莞)有限公司实施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正在使用两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出厂编号分别为:

030605972、G5AEA2053).经调查,该公司从2018年9月13日至检查当天一直使用上述两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另外,该公司在用的一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出厂编号:P5AH00114)于2018年8月14日检验不合格,该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了上述一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的检验不合格报告,该公司从2018年7月21日至检查当天一直都在使用上述一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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