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8-02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9年第一期) 填报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备注

1 , 东莞市新好景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一台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18号 , 东莞市新好景食品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25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新好景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81248453K)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代码:30134419002004090046),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18年4月.

上述一台电梯是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于2018年5月14日检验不合格和2018年6月13日复检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一)项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一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两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一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二、处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1-300:00:00 ,

2 , 广东清大天沐太阳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26号 , 广东清大天沐太阳能有限公司 , 广东清大天沐太阳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期间生产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TM-KJ-B01)在2018年8月28日的市专项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和GB4706.45-2008国家标准,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经查,该款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次现货共有10台,出厂价是150元/台,货值金额共计壹仟伍佰元($1500),其中2台用于抽样检验消耗,1台留样于承检单位,剩余7台已退回供货厂家,无违法所得.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产品未售出的或部分售出,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1台(留样于承检单位);

三、处货值金额1.4倍计贰仟壹佰元($21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2-270:00:00 ,

3 , 东莞市冠森纸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卷纸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09号 , 东莞市冠森纸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冠森纸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0297321U)于2018年8月期间生产的两款卷纸(

1、产品名称:宝丽格-原木卷纸,产品代号:GS-0522,产品规格:100mm*120mm/节四层;

2、产品名称:维冠清新柠檬卷纸,产品代号:GS-0019,产品规格:100mm*120mm/节四层)在2018年9月3日的我局执法检查中经抽样检验, 规格偏差 项目不符合GB/T20810-2006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时现货共6400卷,出厂价均为1元/卷,货值金额计陆仟肆佰元($6400),其中20卷用于抽样检验消耗,20卷封存留样在抽样单位,剩余的6360卷均已经出厂销售,违法所得计陆佰叁拾陆元($636).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卷纸,产品全部售出且无法追回,违法程度较重)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卷纸;

二、没收上述违法生产的卷纸20卷(封存于抽样单位);

三、处货值金额1.3倍计捌仟叁佰贰拾元($8320)的罚款;

四、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叁拾陆元($636);

以上罚没款合计捌仟玖佰伍拾陆元($8956),上缴国库. , 2018-12-70:00:00 ,

4 , 东莞市飞易达纸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三台未经检验的叉车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21号 , 东莞市飞易达纸业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20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飞易达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三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车架编号分别为:708FDN30-

10609、708FDJ35-

31887、708FDN30-10350)搬运卷纸纸筒,上述三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未经检验继续使用.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一)项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三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两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三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

二、处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2-180:00:00 ,

5 , 东莞市金色丽人湾内衣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74号 , 东莞市金色丽人湾内衣有限公司 , 东莞市金色丽人湾内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8978467G)于2018年4月期间生产的春夏圆领印花短袖睡裙(规格:618009-2)在2018年9月6日的我局执法抽查中经抽样检验, pH值 检验项目不符合FZ/T73017-2014(合格品)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该款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次现货共300件,货值金额共计柒仟伍佰元($7500),其中3件用于抽样检验消耗,3件封存留样在抽样单位,剩余的294件在该公司仓库,产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两年内累计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违法程度严重)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

二、没收上述违法生产的春夏圆领印花短袖睡裙297件(含封存在抽样单位的备样3件);

三、处货值金额2.5倍计壹万捌仟柒佰伍拾元($1875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1-120:00:00 ,

6 , 合和胶板(东莞)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叉车.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436号 , 合和胶板(东莞)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20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合和胶板(东莞)有限公司实施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正在使用两台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出厂编号分别为:

030605972、G5AEA2053).经调查,该公司从2018年9月13日至检查当天一直使用上述两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另外,该公司在用的一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出厂编号:P5AH00114)于2018年8月14日检验不合格,该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了上述一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的检验不合格报告,该公司从2018年7月21日至检查当天一直都在使用上述一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一)项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使用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两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

2、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两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两台未经检验和一台检验不合格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

二、处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9-1-80:00:00 ,

7 , 广东中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63号 , 广东中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9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石龙镇中央豪门小区实施执法检查,现场检查该小区第5栋在用两台电梯(注册代码分别为:

31104419002009040428、31104419002009040401,维护保养单位是广东中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电梯维保人员于2018年9月12日对上述两台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但没有及时填写维保记录,且未经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该公司未收取任何费用,无违法所得.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两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二、处贰万元($2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2-140:00:00 ,

8 , 广东天盛云商茶叶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一台未经检验的电梯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50号 , 广东天盛云商茶叶商贸有限公司 , 2018年7月4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广东天盛云商茶叶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98024992Y)经营的位于东莞市万江区共联商业街19号的景成商务旅馆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台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出厂编号:TT18-0045),该电梯自2018年4月安装完成后一直使用.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一)项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一台未经检验的电梯,两年内首次违法的,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一台未经检验的电梯;

二、处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1-20:00:00 ,

9 , 东莞市麻涌森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一台未经检验的锅炉.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62号 , 东莞市麻涌森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0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东莞市麻涌森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LYAE7U)实施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台未经外部检验的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锅粤S01616,设备代码:11204419002014070015),该台锅炉的外部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17年11月1日.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

(一)项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一台未经检验的锅炉,两年内首次使用违法特种设备,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使用上述一台未经检验的锅炉;

二、处叁万元($30000)的罚款,上缴国库. , 2018-11-220:00:00 ,

10 , 东莞市湘旺纸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卷纸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46号 , 东莞市湘旺纸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湘旺纸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期间生产的卷纸(规格:98mm*120mm)在2018年6月13日的市专项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 细菌菌落总数 检验项目不符合GB/T20810-2006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次现货共100条,出厂价为9.5元/条,货值金额计玖佰伍拾元($950),其中抽样4条,2条用于抽样检验消耗,2条留样封存于该公司,剩余96条该公司已经销售,违法所得计壹拾玖元贰角($19.2).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卷纸,产品全部售出且无法追回,违法程度较重)的规定, , 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卷纸;

二、没收上述违法生产的卷纸2条;

三、处货值金额2倍计壹仟玖佰元($1900)的罚款;

四、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玖元贰角($19.2);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玖佰壹拾玖元贰角($1919.2),上缴国库. , 2018-10-120:00:00 ,

11 , 东莞市喜鹊家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升降椅案 , 东莞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东)质监罚字[2018]第345号 , 东莞市喜鹊家具有限公司 , 东莞市喜鹊家具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生产的升降椅(规格型号:SL-F03)在2018年4月11日的省专项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序号第3项 结构安全-孔及间隙 不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判定为实物质量不合格,综合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经查,该款不合格产品抽样时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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