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30
附件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 表一(责任事项表) 序号 , 部门职责 , 主要依据 , 具体责任事项 ,,

事项类型 , 责任处室 , 追责情形 , 备注

1 ,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 1.《产品质量法》2.《计量法》3.《标准化法》4.《特种设备安全法》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6.《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54号) , 起草质监相关法规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负责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要求完成起草和组织实施任务的;

2.违反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等程序规定的;

3.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的;

4.其他违反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规定的. ,

2 ,,

,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负责 ,,

3 ,,

, 指导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处 ,,

4 ,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福建省质量振兴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1.《行政许可法》2.《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国发〔2012〕9号)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4.《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号)(接下页) , 缺陷工业产品召回工作的监督管理 ,,

行政监督检查 , 执法稽查处及相关处室,缺陷工业产品召回中心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的;

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的;

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缺陷汽车召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授权,承办落实我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事宜

5 ,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福建省质量发展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接上页)5.《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7号)6.《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8号)7.《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0号)8.《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1号)9.《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8〕3号)1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54号) , 设备监理单位甲、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7.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9.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委托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办理

6 ,,

, 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认定 ,,

行政确认 ,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认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2.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与省教育厅、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共同发文批准

7 ,,

,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 ,,

行政奖励 ,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2.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最后评审结果由省政府审定批准发布

8 ,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福建省质量发展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1.《行政许可法》2.《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国发〔2012〕9号)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4.《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号)5.《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7号)6.《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8号)7.《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0号)8.《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1号)9.《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8〕3号)1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54号) , 福建名牌产品评价 ,,

行政权力其他类 ,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2.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最后评审结果由省政府审定批准发布

9 ,,

, 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

其他 , 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中心、各直属机构、各市县质监(市场监管)局配合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要求做好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

2.存在玩忽职守等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10 ,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福建省质量发展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1.《行政许可法》2.《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国发〔2012〕9号)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4.《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号)5.《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7号)6.《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8号)7.《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0号)8.《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1号)9.《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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