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6-02-16

3.你公司监控系统探头数量不足;

4.你公司爆竹仓库地面破损,不平整,未及时编制措施进行处理.证据

一、现场检查记录及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证据

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5份. , 决定给予处以人民币贰万(2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43312 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康金煤矿 , 91520000675431431L 李崇启 , (纳)安监管罚〔2018〕6号 , 2018年5月9日9时40分至17时30分,纳雍县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康金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检查,发现 12706回风巷巡检瓦检员(杨余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证据一:2018年5月9日现场检查记录【(纳)安监检记〔2018〕0030176号】第2条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纳)安监管现决〔2018〕0030176】证明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康金煤矿12706回风巷巡检瓦检员(杨余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据二:王进(通防副总)、杨余祥(瓦斯检查员)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12706回风巷巡检瓦检员(杨余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 2018年5月9日9时40分至17时30分,纳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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