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31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二)《湖南省实施办法》 ,
(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六)《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八)《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
(九)《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
(十)《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
, ,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 , , , , , , ,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 序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裁量阶次 , 违法情形及处罚标准 ,
1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轻微违法行为 , 情节轻微,可以及时改正并进行正常招标的,责令改正.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已经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罚款. ,,
严重违法行为 , 在责令期限内拒不改正,或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侵权后果严重的,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2 ,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 轻微违法行为 , 招标代理机构过失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且尚未造成不良后果,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弥补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 ,,
一般违法行为 ,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标无效. ,,
严重违法行为 ,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情节恶劣,或造成较大危害后果的.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标无效.
3 ,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的,并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责令改正,视情况可以不予罚款或处一万元罚款.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已产生后果,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公平进行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违法行为 , 违法情节恶劣,或已导致招投标活动结果违法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 ,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 轻微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尚未影响到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影响到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
严重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已经影响到招标活动正常进行,并给其他投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 ,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情节一般,能主动纠正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对有关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较轻微,已及时弥补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六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六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严重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已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但违法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六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六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 ,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情节一般,能主动纠正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