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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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处罚类) 部门: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章) 事项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廉政风险点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前置条件 主项代码 , 子项代码

3715810200501 ,,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技术、材料的处罚 ,,

1.

《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一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2.《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条第二款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3.《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情节严重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

《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权力归市政府)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03 ,,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

《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权力归市政府)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04 ,,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

1.《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05 ,,

对无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向本单位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或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

1.《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无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的;

(二)向本单位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的;

(三)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 , 能源生产经营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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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5810200506 ,,

重点用能单位未依法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

《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07 ,,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明显不实或者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处罚 ,,

1.《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 第八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明显不实或者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根据调查、检测、审计情况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明显不实或者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08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四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权力归市政府) , 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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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5810200509 ,,

未依规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处罚 ,,

《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10 ,,

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处罚 ,,

《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11 ,,

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处罚 ,,

《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拆除该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12 ,,

对建设废物排放量大、污染重、不具备被综合利用条件项目或在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等堆存量大的地区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的企业的处罚 ,,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1年4月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废物排放量大、污染重、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项目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的,由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企业 , 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权力归市政府) , 向社会公开 ,

0 , 低,1个 , , 无

3715810200513 ,,

对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方案未经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处罚 ,,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1年4月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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