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4-06-07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0.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1.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5 , 652328210XK00500 ,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的许可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公布,2004年12月29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订)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转移危险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5月3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话;

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根据昌州政发【2018】23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四、州人民政府下放至县(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危险废物的许可已将此权限下放至县市级别.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