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31
"附表" "昌吉州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环保问题转办件整改和边督边改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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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2017.

8.19",,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76","延安南路森林大第小区旁昌吉西部热力公司锅炉厂储煤场内未建环保设施,刮风时产生较大扬尘.","北京南路街道","扬尘","8月14日凌晨01:05,昌吉市办理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信访案件协调组接到通知后,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立即启动环境信访受理程序,凌晨01:20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单位名称为: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属西部热力集团子公司,举报的环境问题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卫忠制作了勘验笔录及询问笔录.8月14日凌晨04:00,昌吉市环境监测站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内进行总悬浮颗粒(TSP)进行连续采样监测.8月15日凌晨01:00,经昌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区进行的总悬浮颗粒(TSP)进行连续21小时采样监测,数据显示森林大第小区点位浓度值为0.054mg/O(浓度限值:0.15mg/O),金色家园小区点位浓度值(0.056mg/O),监测数据均未超标.按照《昌吉市"两清两美一绿"行动方案》的要求,2016年6月9日,昌吉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厂13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囱拆除后,炉渣无法使用.","是","

一、前期处理情况:2017年6月底,昌吉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附近居民反映其扬尘污染问题,昌吉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7日派监察执法人员加尔恒别克、黄婷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渣场存放有3万余方(后期企业自行测绘为72538.2方)炉渣,建有防风抑尘网,但未进行密闭、覆盖等措施.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证据固定,并于当日立案调查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于2017年7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昌市环罚告字[2017]11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拟处罚款五万元整,2017年8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昌市环罚字[2016]113号),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2017年8月16日该公司缴纳了伍万元罚款.该公司已于2017年7月10日将渣场炉渣平整后实施绿化工程,7月18日完成了渣场覆土并种植了三叶草、小麦等植物,7月28日全部实现绿化.

二、整改情况:8月14日凌晨01:05,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案件后,为彻底解决该公司渣场环境隐患,决定将渣场炉渣全部拉运清理.市环保局与行政执法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彻底将渣场炉渣进行清理,企业负责人同意市环保局与行政执法局的处理意见.截止8月18日凌晨00:00,该公司调集的60辆炉渣拉运车和装卸设备,在四个工作面施工,已拉运5.1万方(占总拉运量70%),要求企业于8月21日20:00完成清运,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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