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4-05-13
汕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权责清单 表一:行政许可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编码 , 子项名称 , 职权依据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备注

1 ,,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

, 1.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八条: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必须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进行实效发射试验时,须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2.[地方法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各地级以上市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报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需要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应当经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批准.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转报)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5.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日常监测和年度检测(年审)等方式,加强许可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汕头市行政服务热线:12345.2.汕头市经信局:0754-88698131.3.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020-83134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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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

1.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新申请)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十四条: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电台执照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各地级以上市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报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并报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转报)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5.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日常监测和年度检测(年审)等方式,加强许可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汕头市行政服务热线:12345.2.汕头市经信局:0754-88698131.3.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020-83134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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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

2.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延续) , 1.[部门规章]《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2009年工信部令第6号)第九条第一款: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原执照核发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延续手续.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各地级以上市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报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转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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