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4-04-29
"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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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受理编号","地区","投诉内容","基本情况","问题处理","下一步工作","备注" "1号","泉山区","泉山区内某企业使用锅炉,因环保局淘汰燃煤锅炉使用,而计划改用天然气炉.

遭泉山区安监局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理由不准许改造.据该企业了解,邻近的铜山区却是可以使用改造气炉的.质疑泉山区政府,安监局不准使用改造气炉的决定是否有所依据?","关于企业举报不许企业改用天然气炉的回复

1、天然气为城镇燃气,目前暂无管道天然气供给企业,如改用天然气炉,企业需储存大量天然气,企业未按照江苏省《燃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2、经安全专家现场查看企业情况,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安全距离要求;

3、天然气为甲类易燃品,储存设施应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

,"第17批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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