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3-07-09
"序号","要素名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完整版(参考)" "1","服务指南编号", "2","服务指南名称","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3","发布日期","09-02-21" "4","实施日期","10-11-21" "5","发布机构", "6","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办理的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

本审批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工程建设领域的法人." "7","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办" "8","审批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条、第二十六条" "9","受理机构","南岸区公安分局" "10","决定机构","重庆市公安局" "11","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12","申请条件","申请人已经取得爆破作业施工许可" "13","禁止性要求","1.无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2.该爆破方案已提交未审批通过." "14","申请材料目录","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复印件1份);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原件1份);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原件1份);

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原件1份)" "15","申请接收","现场申请" "16","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17","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18","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19","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20","审批结果","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21","结果送达","决定之日起3日内颁发,当场领取." "22","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23","咨询途径","网上咨询:zwfw.cq.gov.cn窗口咨询

电话:023-60437417业务科室咨询

电话:023-60437417" "24","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渠道:1.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960162.部门投诉

电话:023-60437417" "25","办公地址和时间","南岸区行政服务(江南新城)中心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5号行政中心C区西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资料提交及系统维护时间,不对外办公)." "26","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http://zwfw.cq.gov.cn" "27","流程图","(见附录1)" "28","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见附录2)、常见错误示例(见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见附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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