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30
锦州市行政审批局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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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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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 ,,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1998年1月7日施行)第十九条未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 锦州市行政审批局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

(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2.颁发许可证:符合法定事项者,20日内颁发许可证.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2 , 行政许可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规范性文件】《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锦州市第六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和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锦政发[2014]50号) , 锦州市行政审批局 , 1.受理责任:受理设置城区户外立柱式广告、天桥广告、桥体广告(公路、铁路、涵洞)、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围墙(挡)广告、人行道灯箱、落地指示牌、路灯杆广告、显示屏、公交车体广告、出租车顶灯广告、企业车体广告、彩虹门、充气类模型、条幅、展示板、空飘球、公益广告的申请,对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2.审查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设置点位进行现场勘验.3.组织设置责任:参与对大型户外广告评估、招标、等相关事宜.4.监管责任:对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的起止时限实施监控.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3 , 行政许可 ,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条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行政法规】《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 专业合作社 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规章】《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第十六条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锦州市行政审批局 , 1.受理阶段责任:一次性告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并送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4 , 行政许可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十六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主席令第三十九号,2000年10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主席令第四号,2000年10月31日予以修改)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主席令第八十二号,2006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二十号)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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