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12-09
附件2 ?全国省级层面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情况统计表 省级层面 , 文件标题 , 发文字号 , 补贴范围和标准 , 发放周期(月/年) , 执行时间 , 资金来源 , 惠及老年人数(人) 北京市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 九养 )办法的通知 , 京政办发〔2009〕104号 , 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 月 ,

40179 ,

1、市级彩票公益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区级财政资金,共同组成. ,

580000 天津市 , 关于印发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津财社〔2007〕51号 , 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50元、200元. , 月 ,

39539 , 市、区(县)财政各50% ,

22300 ,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 津民发〔2008〕54号 , 同上 , 月 ,

39539 , 市、区(县)财政各50% ,

22300 , 关于做好我市8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 津民发〔2011〕72号 , 具有本市户籍、城市户口、年龄在8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50元、200元. , 月 ,

40787 , 市、区(县)财政各50% ,

6500 , 关于开展农村困难老年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政府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 津民发〔2013〕100号 , 具有本市户籍,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50元、200元、400元,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政府补贴. , 月 ,

41334 , 市、区(县)财政各50% ,

3360 山西省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 , 晋政办发〔2015〕116号 , 1.城乡低保家庭中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

2.城乡低保家庭中60至99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

3.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 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

42370 , 省级财政 ,

180000 辽宁省 , 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 , 辽财社〔2015〕174号 , 补贴对象范围为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经过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标准: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材料状况自主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指定统一的市级补贴标准.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得兼得,已补贴标准高者为准. , 月 , 2015年起 , 补贴由各市、县负担,省级财政视各地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 ,

38970 吉林省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吉政发〔2014〕9号 , 建立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

继续实行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政策. , 年 , 2014年 , 省级财政 , 空缺 上海市 ,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沪民老工发〔2015〕7号 , 一.补贴对象及梯度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有照护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享受相应待遇: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的养老服务补贴.

(二)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老年人,享受80%的养老服务补贴.

(三)80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享受50%的养老服务补贴.

(四)上述

(二)、

(三)两类对象中,无子女或90周岁及以上高龄的老年人,在以上待遇基础上再叠加享受20%的养老服务补贴.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确定,由服务时数及服务单价构成.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分别对应试点区采用的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 中 一级 、 二级、三级 、 四级、五级 )的,月服务时数分别为30小时单位、40小时单位、50小时单位.2015年,照护等级为轻度、中度的服务单价为18元/小时,重度的服务单价为20元/小时. , 月 ,

42248 , 市、区县两级财政市、区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 ,

130000 江苏省 , 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 苏财社〔2014〕254号 , 1.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2.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 季 ,

42064 , 省、市、县三级财政以及福彩公益金 ,

1500000 浙江省 , 1.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2.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 , 浙民福〔2012〕72号、浙民福〔2012〕81号 , 一类补贴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低保对象;

(二)年龄60周岁以上;

(三)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经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确定为重度依赖者.二类补贴对象的基本条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一类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参照当年度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15000元;

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一类补贴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其本人的低保金计入养老服务补贴;

居家接受服务的,其本人的低保金不计入养老服务补贴.已经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老人,不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二类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各地可依据补贴对象的经济状况及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确定相应补贴标准. , 年 , 2012年至今 , 省级财政 ,

281000 安徽省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 皖民生办〔2016〕1号 , 各级政府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向农村五保对象、城市 三无 对象、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服务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 月 , 2016年 , 市县财政 , 约1000000 山东省 , 山东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 鲁民〔2015〕47号 , 1.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2.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日间照料、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

3.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 三无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以及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 年 ,

42186 , 各级财政 ,

90032 河南省 ,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老龄办关于做好我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豫财社〔2015〕201号 , 1.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

2.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

3.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 三无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计划生育失独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

4.在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方面,主要包括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

5.在养老评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价等.各地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科学合理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内容,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对不属于政府职责内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 月 ,

42339 ,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应在其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购买主体的部门预算应体现本部门购买服务对应的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重要事项,确定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变更手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应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确立的付费方式和时间要求,按照现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确保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 ,

2000000 湖南省 , 1.省老龄委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2.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 , 湘财社〔2015〕28号 , 补贴范围: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户籍人口中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20-300元/月・人. , 月 ,

41640 , 县市区政府财政资金承担.省、市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

263000 广东省 , 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粤民发〔2016〕57号 , 补贴对象:定位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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