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1-10
附件1 2017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 公示表 填表单位:新都区民政局 序号 , 项目资金名称 , 政策依据 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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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文件文号 , 政策性文件标题 , 补助范围 , 补助标准 , 申请程序 , 发放程序 , 补助金额 ,,

, 补助细项 , 主管部门 , 业务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4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78.

38 ,,

7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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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农村困难群众(含低保户)住房保障费用 , 新都民通〔2017〕11号 , 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住房救助工作的通知 , 低保、特困、低保边缘 , 7000至160000 ,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 区财政→每年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各镇、街道. , 78.38 ,,

78.3800390625 , 1.建房面积标准(含附属用房):参照成民发〔2013〕135号文件确定家庭人数,1人户40O、2人户53O、3人户75O、4人户88O、5人户101O.2.救助金额:住房重建(新建)按照平均800元/O计算,给予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100%的资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60%的资助;

对年龄超过50周岁的家庭人数为1人的重建(新建)户,统一予以15000元简易重建(新建)救助.

(二)住房维修:按照每户7000元给予住房维修救助资金,由各镇(街道)统筹实施. , 民政局 , 救灾救助科 , , 张旭光83977547

6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ERROR , ERROR , ERR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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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民政局:低保 , 川民发[2017]155号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则通知 , 在册低保对象 , 低保标准1-10月每人每月500元,11月每人每月630元, ,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 区财政→区民政局→每月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 , 2069.18 , 1361.18125 ,

708 ,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新都区低保标准2017年1-10月为500元/月,11-12月为630元/月. , 民政局 , 救灾救助科 , 张旭光 ,

83977547 ,

4、民政局:特困 , 川民发[2017]155号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则通知 , 在册低保对象 , 1.3倍每人每月819元 ,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 区财政→区民政局→每月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 ,

859 , 308.05015625 , 550.95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新都区特困标准2017年1-10月为650元/月,11-12月为819元/月. , 民政局 , 救灾救助科 , 张旭光 ,

83977547

7 , 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临时救助) , 川民发[2017]155号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则通知 , 我区困难群众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 , 每人每年500至20000 ,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 区财政→区民政局→每月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 , 55.99 , 55.9900390625 ,,

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急难程度及持续状况,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1-3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性给予救助;

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人均救助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6倍.实物标准参照救助金折价计算. , 民政局 , 救灾救济科 ,,

张旭光83974356 , 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快速救助) , 川民发[2017]155号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则通知 ,,

,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 区财政→每年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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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 救灾救济科 , 张旭光 ,

83977547

8 , 优抚补助资金 5283.27 , 2848.88 , 24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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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次性死亡抚恤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 ,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血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病故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 按实发放 ,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镇(街道)初审→区民政局审核 , 区财政→区民政局→镇(街道)→每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 , 648.35 , 302.66 , 345.6903125 , 按实发放 , 民政局 , 优抚科 ,,

邱继林83995098 ,

2、三属生活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民政部关于 三属 定期抚血金发放问题的复函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每人每年16980-21030 , 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镇(街道)填写《申请审批表》→镇(街道)初审、公示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备案. , 区财政→区民政局→镇(街道)→每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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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士遗属每人每年21030元;

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18050元;

3.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16980元.(17年10月1日调标:

1、烈士遗属每人每年23130元;

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

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 , 民政局 , 优抚科 ,,

邱继林83995098 ,

3、残疾军人生活费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人 , 每人每年8640-105134 , 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在镇(街道)初审→区民政审核→报市民政复审备案. , 区财政→区民政局→镇(街道)→每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受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中 , 1080.47 , 790.470625 ,

290 , 一级因战66230元,因公64140元,因病62040元;

二级因战59940元,因公56780元,因病54660元;

三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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