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1-05
公告

8 2019年5月27日 星期一 公告热线: 0571-85311011 法院公告2019年5月27日 浙江公告 微信号上线啦! 动动手指自助申请公告发布―― 公告上传、 查询、 自助缴费…… 一次都不用跑 就能搞定 二维码见右边 杭州市江干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依据 《事 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经举办单位同意, 拟向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 人自2019年5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 视作同意其原有债权债务转入杭 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李颖 ;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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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35509 . 特此公告 拟注销公告 厉哲与李忠信金融资产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厉哲与李忠信签署的 《金融资产债权转让合同》 (签订日期: 2018年10 月10日) , 厉哲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 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 依法转让给李忠 信.厉哲与李忠信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李忠信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 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忠信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 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厉哲: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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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8887895 李忠信: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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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7766959 厉哲 李忠信 2019年5月27 日 (单位: 元) 注:

1、 本公告清单列示基准日为2016年3月4日,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 给李忠信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 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实际计算与欠 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 并已由李忠信垫 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 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 金额为准.

2、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 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 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 责任. 序号

1 借款人名称 浙江东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债务情况 本金 22215716.8 欠息 6977947.34 本息合计 29193664.14 担保人 泸水县金盛硅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铜带厂、 温州市龙明五金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金湖汽车配件厂、 温州市金富铜材有限公司、 张进富、 张建松、 张建强、 张建洪 东方前海宣同投资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 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 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东方前海宣同投资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与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 东方前海宣同投资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 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债权相关的法律救济权利和其他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 转让方已缴纳的诉讼费、 保全费等相对应的权利) 依法转让给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前海宣同投资 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东方前海宣同投资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与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 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 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东方前海宣同投资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联系

电话: 0571-28201052 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电话: 0575-87210119 东方前海宣同投资管理 (杭州)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 日 借款人 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人 浙江牛头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 裕鑫集团有限公司 吕永清, 蒋三梅 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币种 人民币 账面本金余额 (人民币) 150000000.00 账面利息 (人民币) 113625000.00 注:

1、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如公告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列式截至

2017 年8月28 日的贷款本金余 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诸暨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 担 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的方法计算, 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计 算为准.

3、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 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 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明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4户的债权资产包进行处 置.截止2019年4月30日, 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6598.73万元, 其中本金合计5056.31万元, 利息合计1542.42万元.该 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宁波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 织, 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但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资产公司工作人 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 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 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 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 网址 www.cinda.com.cn . 公告有效期: 3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30天, 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

电话: 0571-85779229 电子邮件: jinjianju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 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电话: 0571-85774695 对排斥、 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 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一米阳光美容院 (唐素琴) (公民 身份证号: 330621198407186909, 浙江省绍兴 市越城区富盛镇青马村调马场201号人) : 你未经批准擅自在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 金帝银泰城

6 幢404 室经营美容业务.本局依 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的有关规 定, 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越卫公罚 〔2019〕

10 号) 实施公告送达.具体内容详见绍兴市越城 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通知公告栏 (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40/index. html)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经六十日, 即视 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7 日(2019) 浙0106民初2479号 浙江十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丽珀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余珂: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峻诚食品有限 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 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 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廉政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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