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11-05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环保部门撤销公司部分项目环评批复决定的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 护局出具的 《关于撤销等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大环 发【2018】53 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撤销 等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大环发【2018】53 号)的主要内容: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江苏省环保厅对我局审批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新上高浓 COD 废水制 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年处置

30000 吨高浓 COD 废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 《报告书》)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固态发酵菌剂肥料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 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开展了技术复核工作. 复核指出《报告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根据《报告书》所述的设备清单及工艺流 程,本项目实质是采用高浓度废水、煤炭制备水煤浆,作为锅炉燃料产生蒸汽自用,与相关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实行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等要求不相符.二是高浓 度废水中氯污染物及盐份含量较高,《报告书》 对烟气二f英、氯化氢,有机污染物、汞 及其化合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分析不充分, 源强估算依据不足;

提出的二f英控制措施论述不 合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因子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可行性论述不足,未提出有机污染物 排放的控制措施,且《报告书》前后对焚烧设施类型表述不一致.《报告书》 中工艺可行 性论述不充分, 将省煤器作为急冷装置的依据阐述不清,《报告书》 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 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难.三是《报告书》未附发改部门关于本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72 万吨年耗煤量的等量替代方案,也未阐述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情况,与《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政办发 【2016】

108 号)的要求不符.《报告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该企业的农药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污染 物排放总量未能平衡的情况下, 未阐述农药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合理合法性, 直接给出农 药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以补充申请事项纳入本项目《报告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要求,属于违规审批.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

(五)项之规 定和省环保厅苏环办【2018】208 号通知要求,我局决定撤销《关于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 公司新上高浓 COD 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大环审 【2017】13 号)、《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醇菌 剂肥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污染防治专项的审批意见》(大环管【2017】182 号)二 个文件.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 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盐 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在收到本通知起六个月内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环保部门撤销公司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醇菌剂肥料一期项目环评批复的决 定,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

关于环保部门撤销公司新上高浓 COD 废水制水煤浆 焚烧副产蒸汽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截止

2018 年4月30 日,新上高浓 COD 废水制水煤浆 焚烧副产蒸汽项目投入 8,287.72 万元, 此装置尚未正式运营, 公司目前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 通,暂无法预计此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根据后期进展情况,如对公司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整改计划仍在有序推进,未来复 产等所需蒸汽仍使用园区集中供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