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22-11-02
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 Disclosure A22 信息披露 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买入申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 时间优先 的原 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 时间优先 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 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

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 发行. 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 10张,1,000元) ,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 整数倍. 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 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7月23日( T日) 之前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 已开 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 含当日) 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 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 含当日) 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 入全额认购款. 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 五) 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 六) 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如登记公 司的结算参与人2012年7月24日( T+1日) 未能完成认购资金清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 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 一) 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包括 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二) 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00,000万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0%,即360,000万元,包括3年 期品种225,000万元和5年期品种135,000万元.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

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 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 1,000万元) ,超过10,000手的必 须是1,000手( 100万元) 的整数倍. ( 三)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 四) 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7月23日( T日) 至2012年7月25日( T+2日) . ( 五) 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 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 须在2012年7月20日( T-1日) 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联席主承销商传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 进行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 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 或与其签订《 网下认购协议》 . ( 六) 配售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 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 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 七) 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7月25日( T+2日) 12:00前足 额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 国电电力2012年公司债券( 第二 期) 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联席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支付系统清算行行号:105584000440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湖滨花园裙楼( 华侨城兴隆街22号)

电话:0755-26922082 ( 八) 网下发行注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2年7月26日( T+3日) 的12:00前以书 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 九) 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7月25日( T+2日) 12: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联席主承销商有 权取消其认购. 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 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联席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国电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

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 一) 发行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 联系人:李忠军、徐伟中、高振立、张培、刘刈、孙梦莎 联系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 二)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人:刘彤、李磊、许悦平、张长虹、汪浩、汪纯冰、王雨泽、梁莹

电话:010-57601911 传真:010-57601990 ( 三) 联席主承销商

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联系人:陈嘉斌、黄艳琼、王卓 联系

电话:010-

58328530、010-

58328521、010-58328526 传真:010-58328534

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9层 联系人:刘斌、陈忠华、韩海萌 联系

电话:010-88366060 传真:010-88366650 附件一: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后,即 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年期品种(3.8%-4.4%) 5年期品种(3.95%-4.55%)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7月20日13:00至15:00时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 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 010-57601765 /

66、010-57601771 /

72 咨询

电话:010-

57601871、

57601889、

57601903、010-5832852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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