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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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3020103260 行政许可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 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 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 服务指南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发布 2015-10

2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 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 的监管物品的审查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4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5 1.

提交方式…5 2.登记…6 3.编号…6 4.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6

3 1.审核…6 2.材料补正…6 3.受理决定…7 4.实地检查…7

(三)办理进程查询…7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7

(五)流程图…7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7 1.投诉事项…7 2.投诉受理…8 3.投诉时限…8 4.投诉处理…8 5.投诉渠道…9

(二)行政复议…9

(三)行政诉讼…10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0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10

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11 附件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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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 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 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 编码:3713020103260

(二)实施机构: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督管 理科

(三)申请主体:在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区域内典当行、拍卖 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

(四)受理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督管 理科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 年9月通过)第四十九条.

(六)办理条件 申请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 等单位或者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 产经营条件;

5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七)申请材料 申请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 等单位或者场所,应向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督管 理科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纸质

1 份)

2、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持有证照(纸质

1 份)

3、其他文件(纸质

1 份) (注: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 上应注明 同原件无误 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督管理科负责对申请人 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 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 知咨询人.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督管理科负

6 责接收材料,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羲之路

11 号三楼,联系

电话: 0539―8226072. 2.登记 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 材料名称及份数进行登记,同时登记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审批台 帐备案. 3.编号 申请人在监督管理科提交申请的,可即时获得受理编号,申 请人可现场领取. 4.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 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 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 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 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 窗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 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 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7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随即打印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随即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4.实地检查 对申请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 场等单位或者场所进行实地勘验. 申请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 等单位或者场所,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地址、面积、与 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附属设备是否合理等进行实地勘察实地检 查,填写勘察意见.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8226072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监督管理科领取. 2.决定书类型:《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五)流程图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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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领队证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②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8 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④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行 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 法局纪检组负责对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审批人员违纪违法投诉 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

3 日内将办理结 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

3 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 日,在30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4.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③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④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

3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 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

3 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 日,在30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⑤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纪检组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 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 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对不属 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 诉举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⑥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经过初步核查,认 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

9 人;

⑦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 科和纪检组作出处理后,应向各自分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分 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承办责 任人重新处理;

⑧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5.投诉渠道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电话:0539―8226033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督管理科

电话:0539 ―8226072

邮箱:LSWFY8226072@163.com 信箱: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临沂市兰山区羲 之路

11 号三楼.邮编:276000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科投诉

电话: 0539―8226071

(二)行政复议 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 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1)临沂市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

59 号,联 系

电话:0539-8328114 (2)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57 号,联系

电话:0539-831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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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 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 区沂蒙路

199 号,联系

电话:0539-8325568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

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见附件

3、附件

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 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11 附件

1 (文书文号)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申请人/单位): 本行政机关于 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事项名 称) 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的规定, 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备案). 许可(备案)事项: 1. 2. 3. 4. 文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12 附件

2 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 物品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申报时间 年月日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监制

13 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照片) 电话 邮编 法人代表姓名 性别 常住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公司状况注册资金 万元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持有证照发证机构 证件名称 发证时间 证号 人员 总数 其中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 取得 文物 博物 专业 技术 职务 的人 员情 况 姓名 出生 年月 所学专业 学历 职称 在本单 位工作 年限 其他 申报物品需提交物品照片及具有鉴定资质部门的鉴定意见

14 监管物品说明 申报物品清单名称 类别 数量 鉴定意见 备注

15 15 申报单位 意见 (签章) 年月日办理人意见 审核意见 (签章) 年月日审批部门分管 领导审核意见 年月日兰山区文化市 场管理执法局 审核意见 (签章) 年月日16

16 填写注意事项

1、本申报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由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如用 计算机打印,申报表封面应由申报人签名),字迹工整清晰.由 于字迹潦草、难 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 持有证照 栏中应填写本企业已经获得的各类证件、执照.

3、表格中除审核意见外,均由申报企业填写.

4、本申报表中内容如有不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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