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22-11-02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关于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 反倾销调查的决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的规定, 商务部 (以 下称调查机关)于2010 年12 月28 日发布

2010 年第

99 号 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以下称被调查 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3033000.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 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现就 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调查程序

(一)公告立案.

2010 年11 月16 日, 调查机关收到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 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干玉 米酒糟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 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审查了申请材料后,认为申请人符合《反倾销 条例》第十一条及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中国国内产业提

1 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反倾销 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 内容及有关的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调查机关于

2010 年12 月28 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 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 为2009 年7月1日至

2010 年6月30 日,产业损害调查期 为2007 年1月1日至

2010 年6月30 日.

(二)倾销调查. 1.立案通知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决定立案调查前, 调查机关就收到中国干玉米酒糟产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一 事书面通知了美国驻华使馆.

2010 年12 月28 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美国 驻华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版本,请其通 知美国国内的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商.同日,调查机关将本案 立案情况通知了本案申请人,将立案公告、申请书公开版本 和登记应诉表格等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发送给申请书中列明 的美国企业,并将立案材料送至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 息查阅室供利害关系方查阅. 2.登记应诉 在立案公告规定的登记应诉期内,大河资源有限责任公

2 司等公司向调查机关登记倾销应诉.另外,美国谷物协会、 北美谷物出口协会和美国谷物与饲料协会也向调查机关登 记应诉. 3. 应诉企业抽样 鉴于本案应诉企业较多,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 商务部《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九条和商务部《反倾 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对应诉企业进 行抽样.

2011 年1月19 日,调查机关向各应诉公司发放抽样问 卷和抽样方案.2011 年1月26 日,调查机关收到大河资源 有限责任公司等美国生产商的有效抽样答卷.同时,本案申 请人、美国谷物协会、邦基集团和路易达孚集团向调查机关 提交了关于抽样方法的评论意见.

2011 年1月28 日,经现场抽样,调查机关确定大河资 源有限责任公司、金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美国威斯康星州 谷物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的抽样答卷公司. 4. 发放问卷和收取答卷 除向抽样答卷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外,调查机关于

2011 年1月28 日将调查问卷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利害关系方 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本案调查问卷. 在调查问卷中,调查机关要求各答卷公司在

37 天内按 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答卷.在问卷规定的期限内,大河资

3 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美国威斯康星州谷物有限责任公司向调 查机关申请延期递交答卷并陈述了相关理由.至答卷递交截 止之日,调查机关收到该两家抽样答卷公司递交的答卷.同时,与两家抽样答卷公司被调查产品国内销售或出口销售有 关的营销商和贸易商也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答卷. 针对各提交答卷的公司答卷中存在的问题,调查机关于

2011 年3月23 日、3 月24 日和

6 月3日分别向各提交答卷 的公司发出补充问卷,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答卷. 5. 申请企业更名

2011 年6月13 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代理律师递交 的《关于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申请人之一原安徽丰原生物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该公司已更名为中粮生 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支持和配合调查机关的 调查工作.

(三)损害调查. 1.应诉登记

2010 年12 月28 日,调查机关发出《关于参加干玉米酒 糟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 (商调查函 [2010]316 号) .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机关共收到国外生产 者ADM 公司、国外生产者/出口商博伊特、国外出口商邦基 北美有限公司、国内进口商山东中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 外生产者协会美国谷物协会等单位有效登记材料

20 份.经4审查,调查机关接受了上述利害关系方的登记.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11 年2月15 日,调查机关成立了干玉米酒糟反倾销 案产业损害调查组,并于当日发出《关于成立干玉米酒糟反 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 (商调查函[2011]27 号) ,通 知利害关系方.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 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调查机关于

2011 年1月24 日发出《关于发放〈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产业损 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 〉的通知》 (商调查函 [2011]12 号) 、 《关于发放〈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 查问卷(国外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 〉的通知》 (商 调查函[2011]13 号)和《关于发放〈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产 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的通知》 (商调查 函[2011]14 号) ,向已知的国内生产者和参加产业损害调查 活动登记的各利害关系方发放了调查问卷.同时,调查机关 将上述问卷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

2011 年2月18 日,本案申请人提交了《关于干玉米酒 糟反倾销案国内相关生产企业延期提交〈国内生产者调查问 卷〉答卷的请求》 .2011 年2月18 日,美国谷物协会及其部 分会员企业提交《关于对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

5 问卷答复的延期申请》 .2011 年2月21 日,美国邦基集团提 交《关于延期提交干玉米酒糟产品反倾销案损害调查答卷的 申请》 .2011 年2月22 日,美国 ADM 公司提交《关于延期提 交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损害调查答卷的申 请》 .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延期. 在调查问卷规定的时间或经批准延期递交的时间内,调 查机关共收回国外生产者/出口商答卷

47 份.在经批准延期 递交的时间内,调查机关收回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

8 份 和国内生产者未能提交答卷的说明

2 份(松原吉安生化有限 公司《关于我公司干玉米酒糟的停产情况说明》和辉县市酒 精有限责任公司《辉县市酒精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统计》 ) .调 查机关未收到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11 年3月4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干 玉米酒糟反倾销案关于召开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申请》 .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 第十七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

2011 年3月10 日发出《关于 召开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 (商 调查函[2011]65 号) .2011 年3月21 日,调查机关召开了 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件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听取了国内产 业就本案的相关背景情况、提起申请的主要理由和与产业损 害调查相关问题的陈述,同时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干6玉米酒糟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 应利害关系方申请,2011 年5月5日,调查机关听取了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及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海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国内饲料生产企业对于本案的意见. 本案实地核查期间,调查机关还走访了本案主要下游饲 料行业企业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了解 下游产业情况,听取企业对本案的意见. 5.接收利害关系方书面评论意见 在立案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机关未收到各利害关系 方对立案提交的书面评论意见.

2011 年3月28 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向调查机关提交 了《关于建议暂停对美国产 DDGS 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函》 ,就 同类产品和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发表了评论意见.

2011 年5月5日,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 《关于支持我国开展干玉米酒糟反倾销调查的函》 ,希望调 查机关加快调查并做出裁决,对美国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 行为加以制止,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2011 年5月12 日,申请人代理律师代表申请人提交了 《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申请人关于同类产品和公共利益的 评论意见》 .主要对本案相关利害关系方有关同类产品和公 共利益问题的评论意见进行了评论,并提交了下游企业关于 干玉米酒糟的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

7 2011 年5月30 日, 美国谷物协会的代理律师提交了 《关 于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的无损害抗辩意见》 ,提出美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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