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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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号富凯大厦 B 座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

(四)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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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

(四) 德恒 01F20160824-08 号致: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德恒 、 本所 )接受鞍山七彩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公司 )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的专项法律顾问, 并已出具了德恒 01F20160824-01 号 《法律意见》 (以下简称 《法 律意见》 ) 、德恒 01F20160824-02 号《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 《律师工作报 告》 ) 、德恒 01F20160824-05 号《补充法律意见

(一)》(以下简称 《补充法 律意见

(一)》 )、德恒 01F20160824-06 号《补充法律意见

(二)》(以下 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

(二)》 )及德恒 01F20160824-07 号《补充法律意见

(三)》(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

(三)》 ).

根据中国证监会补充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对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

(二)》及《补充法律意见

(三)》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 充法律意见》将不再重复披露.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

(一)》、《补充法律意见

(二)》及《补充法律意见

(三)》的修改和补充, 并构成《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

(一)》、《补充法 律意见

(二)》及《补充法律意见

(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 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 《法律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 《补 充法律意见

(一)》、《补充法律意见

(二)》及《补充法律意见

(三)》中未 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 本所德恒 01F20160824-01 号《法律意见》中所述的法律意见的出具依据、 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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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丰投资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品种,与发行人业务是否 存在上、下游关系,惠丰投资的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合?报告期 内,惠丰投资的财务收益情况,一般化学品贸易业务为什么没有并入发行人, 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一)惠丰投资的主要业务、主要品种 经本所律师核查, 报告期内, 惠丰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和一般化学品贸易业务. 投资业务主要为持有发行人等公司的股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 日,惠丰投资参与投资的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投资额 注册地 持股情况

1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鞍山市 惠丰投资持股 27.29%

2 鞍山惠丰经贸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鞍山市 惠丰投资持股 100%

3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 1,500 万元 鞍山市 惠丰投资持股 35%

4 鞍山市铁东区名惠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7,000 万元 鞍山市 惠丰投资持股 20%

5 沈阳慧科赢创教育信息有限 公司 1,275 万元 沈阳市 惠丰投资持股 59.60%

6 鞍山腾鳌腾达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 1,000 万元 鞍山市 惠丰投资持股 20% 注:惠丰投资原持有出资额 95.93%的合伙企业,沈阳慧创教育信息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2010 年及之前,惠丰投资陆续将与高性能有机颜料、溶剂染料研发、生产 和销售的相关业务注入到发行人之后,惠丰投资成为单纯的投资控股公司,没有 任何营业收入, 当时为了投资建设腾鳌污水处理及自身经营需求仍有一定数额的 银行借款,银行要求惠丰投资需要保持一定的收入规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希 望企业有一定收入规模,惠丰投资于

2011 年3月起增加了纯苯、二甲苯、甲醇、 苯乙烯等的批发业务.报告期内,一般化学品贸易业务主要品种为乙二醇、苯乙 烯、甲醇等产品,具体如下: 期间 主要贸易品种 营业收入(万元) 2017年度 乙二醇 13,675.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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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苯乙烯 13,197.38 纯苯 1,950.16 甲醇 1,067.88 二甘醇 606.43 其他 24.45 合计 30,521.74 苯乙烯 19,685.16 乙二醇 9,821.96 甲醇 472.22

2016 年度 合计 29,979.35 苯乙烯 19,217.81 乙二醇 6,365.20 甲醇 1,781.20 吊顶材料 2.34

2015 年度 合计 27,366.54 惠丰投资主要从事苯乙烯、乙二醇、纯苯、甲醇、二甘醇等一般化学品的贸 易业务,上述一般化学品的主要用途如下表所示: 主要贸易品种 产品用途 苯乙烯 作为合成橡胶和塑料的单体,用来生产丁苯橡胶、聚苯乙烯、泡沫聚苯乙烯等. 乙二醇 主要用于制作聚酯涤纶、聚酯树脂、吸湿剂、增塑剂、表面活性剂、合成纤维、化 妆品和炸药等. 纯苯 基础化工原料,用于生产溶剂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 橡胶等. 甲醇 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甲醛、醋酸、氯甲烷、甲胺、硫酸二甲酯等多种有机 产品. 二甘醇 主要用作气体脱水剂和芳烃萃取溶剂,也可用作合成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塑剂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了惠丰投资及其所参与投资的企业的工商资料、 惠丰投资审 计报告,对惠丰投资负责人徐惠祥进行了访谈,通过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丰投 资目前主要从事投资和一般化学品贸易业务,惠丰投资将染、颜料全部业务注入 到发行人之后,惠丰投资成为单纯的投资控股公司,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当时为 了投资建设腾鳌污水处理及自身经营需求仍有一定数额的银行借款, 银行要求惠 丰投资需要保持一定的收入规模,所以开始从事一般化学品贸易业务,一般化学 品贸易主要品种为乙二醇、苯乙烯、甲醇等产品.

(二)惠丰投资的业务品种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存在上、下游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上游领域涉及上百种化工原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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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材料,主要为精细化工原料,如p四酐、邻苯二胺、二氨基二苯氧基乙烷、双乙 烯酮、3,4-二氨基甲苯、巴比妥酸、红色基 KD、DMF、2-氨基对苯二甲酸二甲 酯、2-氯-5-甲基-1,4-双乙酰乙酰对苯二胺等,在发行人采购的所有原材料中只 有甲醇和乙二醇属于惠丰投资一般化学品贸易品种,发行人采购金额较小,占比 不到 1%,不属于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甲醇主要用于:一 是作为溶剂参与颜料黄

139 粗品中间体的制备、颜料缩合反应,二是用于大分子 系列产品颜料黄

93、颜料黄

95 和颜料黄

128 后处理洗涤;

采购乙二醇主要用于 生产过程中的冷冻降温,具体如下: 单位:吨、万元

2017 年2016 年2015 年 品种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甲醇 951.44 243.59 844.34 165.42 498.28 104.86 乙二醇 - - 14.00 8.44 48.00 30.26 发行人产品下游领域为塑料或聚合物色母粒厂商、涂料制造厂商、油墨制造 厂商等,色母粒一般由颜料或染料、树脂、分散剂和添加剂组成;

涂料一般由成 膜物质(树脂、乳液) 、颜料、溶剂和添加剂(助剂) ;

油墨主要由颜料、连接料 和助剂组成;

除少量用于溶剂外,发行人下游厂商在制造相关产品的过程中较少 用到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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