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10-31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安源股份 股票代码:

600397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

27 号 通讯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

27 号 邮政编码:

337000 联系

电话: 0799-6582928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特别提示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 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D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 号D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的签署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萍矿集团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涉及国有股股权,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能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9

第八节 与安源股份之间的重大交易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9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4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49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公司、萍矿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源股份、上市公司: 指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省煤集团: 指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新锦源 指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 曲江公司 指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信德律: 指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 指本公司承继新锦源持有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4.01%股权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

27 号 注册资本: 81,993 万元 注册号码:

3603001000989 企业代码: 15906664-2 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360301159066642 地税:36030015906664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企业代表人: 李良仕 经营范围: 国内各类采掘业、制造业、电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 筑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 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

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

餐 饮业、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

凭许可证经营的进 出口业务 (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从 其规定,有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1999 年3月12 日至

2029 年3月11 日 联系人: 徐松明 联系

电话: 0799-658292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省煤集团公司于

2000 年6月由原江西省煤炭厅转制设立而成,注册地址为南昌市丁公路

115 号,法定代表 人为易光景, 注册资金人民币 161,474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 围为: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系统内产 权交易经纪业(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 省煤集团公司拥有下属企业

20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其有一个控股矿业集 团公司:萍矿集团公司、三个全资或直接控股的矿务局:丰城矿务局、英岗岭矿 务局和乐平矿务局;

五个直接控股或实质控股的煤矿:江西省天河煤矿、花鼓山 煤矿、八景煤矿、棠浦煤矿、大光山煤矿;

十二个控股子公司:分宜特种电机厂、 江西省煤矿机械厂、江西省煤炭工业供销公司、江西省煤炭机械装备公司、江西 省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江西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江西赣煤工贸中心、江西省矿山隧道建设总公 司、江西众和新型建筑材料公司、江西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和江西省煤炭工业信息 中心(非法人机构). 省煤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要以煤炭生产、洗选加工为主,有生产矿井

35 对,原煤年产量

850 万吨左右,煤矸石发电厂

6 座,总装机容量 66MW.除此 而外,非煤业务包括建材、轻化、建筑工程、客车、客车空调、浮法玻璃、低辐 射玻璃、钢骨架塑料复合管、纳米碳酸钙、火工、电焊条、茶多酚等 省煤集团公司

2002 年列中国企业

500 强第

462 位;

2003 年度进入中国企业 信息化

500 强;

2004、2005 年分别获中国煤炭工业

100 强第

24、26 位,2004 年列江西省

50 强第

10 位.2002-2004 连续三年被评为 江西省优秀企业 ;

2002、2004 及2005 年 江西工业崛起 年度贡献奖;

2004 年被评为 江西工业 三年翻番 全面先进单位.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

三、本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简介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5.74% 13.43% 80.83%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主营收入 (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收益率

2004 年309,234 49,730.16 155,677.64 4,288.48 70.77% 8.62%

2005 年439,472.56 62,929.39 190,141.87 1,806.56 64.19% 2.87%

2006 年270,140.33 79,579.47 151,126 8,321.69 66.03% 10.46%

四、 本公司最近5年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 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本公司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本公司董事的情况介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李良仕 董事长、董事

362221521122151 中国 江西南昌市 无 肖燕 副董事长

360103470916031 中国 江西南昌市 无 彭志祥 总经理、董事

360302195405042019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黄永堂 董事、副总经理

360302520806351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孙炎林 董事

360302195205252011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刘建高 董事、副总经理

360302630827303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严思达 董事

360313490208053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李松 董事

362429196602200014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张心智 董事

360403197109241217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段群峰 董事

360102197106046376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李运萍 监事会主席

360302520510305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吴耀纯 纪委书记、监事

360302530104201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黄建明 监事

360302195408123017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刘树良 监事

360302480714303 中国 江西萍乡市 无 谭亚明 监事

360103196011121718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兰祖良 监事

360403195712170311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焦树军 监事

3600362620908172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上官勤胜 监事

360102630927001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傅颖 监事

360102197111016366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本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 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本公司系注销全资子公司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后依法承继其持的安源股份 股权,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增加在安源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新锦源系萍矿集团全资子公司,萍矿集团于

2007 年3月26 日依法向萍 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新锦源注销手续.新锦源所有资产、债权及债务相应 由萍矿集团承继, 则其持有的安源股份

64658950 股股份也相应由萍矿集团承继, 其中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46566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1%,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262 股.

2、本次股权涉及国有股股权,相应股权过户尚需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才 能实行.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萍矿集团依法承继其全资子公司新锦源所持安源股份股权, 不涉及支付资金事宜.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 安源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与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有关的重组计划;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亦不存在任何合同或默契;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进 行修改的计划;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 行修改的计划;

六、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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