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10-28

1 ―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自环准许〔2017〕4 号 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

10 万吨联碱(配套年产

3 万吨合成氨)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收悉.

根据四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5〕90 号)和四川省环境 保护厅 《关于授权审批部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通 知》 (川环函〔2016〕1779 号)精神,经研究,现对《报告书》 批复如下:

一、项目已在四川富顺晨光工业园区(富顺县富世镇邓关平 澜)建成投运,补办环评手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以天然 气、 盐为原料, 年产

10 万吨联碱 (轻质纯碱和氯化铵各

10 万吨) , 配套年产

3 万吨合成氨, 液氨厂内平衡不出厂. 项目总投资

18911 万元. 项目已运行多年, 不属于新建纯碱项目和新建天然气为原料 的氮肥项目,且合成氨未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本项目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订)中的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且满足《纯碱行业准入条件》 (工产业 ―

2 ― 〔2010〕第99 号) 、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告2012 年第

64 号)和《天然气利用政策》 (国家发改委令 第15 号)要求,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 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 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的结论.你公司应按 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及以 下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 按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自规建住发〔2014〕175 号) 和《报告表》的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六必须, 六不准"要求,文明施工;

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进行封闭式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严防撒漏. 2. 项目施工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拌制.商品 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应经环保部门批准和验收,防止造成环境污 染. 3. 合成氨装置合成塔驰放气经高压洗氨塔洗涤氨后,氨水 进入联碱系统回收氨,驰放气经膜分离回收氢,氢气返回压缩机 氢氮气段,尾气送至燃料气管网补作燃料;

天然气加热炉尾气通 过28 米烟囱达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3 ― 后排放. 4. 联碱装置含氨为主的工艺气先用母液Ⅰ洗涤吸收,再用淡 液进一步收氨后经

15 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含CO2 为主的工艺气 先用淡液洗涤吸收其中的 NH3,净氨后的 CO2 气体返回碳化塔 作原料,循环使用、不排放.轻灰煅烧炉炉气采用重力沉降+电 收尘技术,除尘后的尾气再经冷凝、洗涤后回用,不排放;

回转 式凉碱炉尾气采用布袋收尘,干铵炉尾气采用水洗除尘,除尘后 的废气经

15 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5. 项目淘汰现有

3 台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新建 25t/h 燃气 锅炉

1 台,尾气通过

20 米烟囱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后排放. 6.采用合成氨驰放气经膜分离后回用于加热炉作为燃料、对 联碱装置区的母液贮罐进行适当密闭、 加强无组织泄露管理等方 式,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

为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 《报告书》要求在合成氨生产车间边界外

300 米和联碱生产车间边界外

400 米分别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此范围 现无居民分布,今后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 筑和设施,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7.项目锅炉烟气排放口应安装符合规范的自动在线监测设 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1. 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置一个雨水排 ―

4 ― 口和一个废水间接排口. 2. 工艺产出水实施闭路循环,不排放工艺废水.含油废水 经"隔油+过滤"预处理,地坪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后,与 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新建的废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

135 立方米) ,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 级标准后,接入富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 禁将以上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3.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处理达《四川省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表1中的合成氨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雨水排口排入沱 江.脱盐水站排水、燃气、废热锅炉排水、循环水池排水等清洁 下水,进入雨排系统,通过雨水排口排入沱江. 4. 为防止项目工艺产出水、地坪冲洗水等废水混入雨排系 统,在项目雨水排口设置 CODCr、氨氮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 门联网.

(三)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 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 放.

(四)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1. 项目设备检修及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分离产生的废机油、 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试剂、各类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你 单位应主动配合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并依法承担以下法律 ―

5 ― 责任: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将危险废物分类 单独收集、贮存;

收集、贮存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险废物 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代 为处置;

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经 环保部门批准方可进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定期制订和完善危险 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环保部门报备. 2. 项目运行产生的氨Ⅱ泥经压滤机过滤回收母液后, 采用氨 Ⅱ泥板框压滤机进一步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 3. 项目煤灰渣应妥善收集暂存,外售. 4.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采用合理布置生产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等方式,严防环境 安全事故;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辖区环保部门 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2. 项目合成氨装置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套,火灾报警 控制盘设置在主控室内,在生产现场、各辅助设施设置手动报警 按钮、感温/感烟探测等火灾报警设施. 3. 液氨贮罐区、工艺装置区分别设置氨气气体报警系统和 水喷淋系统,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收集,不得流入外环境. 4.项目厂区应按 《报告书》 要求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 要求事故状态下污水能自流进入应急池,平时置空并加盖防雨;

6 ― 各生产车间四周必须设置废水截流沟,并与厂区事故应急池相 连;

厂内雨、污管网设计应充分考虑事故应急需要,确保事故状 态下废水可全部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

(六)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等各种污染 防治措施,严防地下水污染.防渗施工过程应全程录像,送辖区 环保部门备案. 2.按《报告书》要求设置符合规范的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 展监测,监测结果报辖区环保部门备案.

(七)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你公司现有的《排放污染物许可 证》 (川环 C00002)执行,不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 之日起,如项目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 请富顺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 ―

7 ― 查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

7 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评 文件送达富顺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的监督管理.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认为本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可以自本行 政许可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环境保 护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抄送:综合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富顺县环境保护局,襄阳众鑫缘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3月16 日 抄送:综合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富顺县环境保护局,襄阳众鑫缘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制作机关: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向军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体育场路

34 号 联系

电话:550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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