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10-25
陕国投・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报告(第1期)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6 年3月4日发起设立了"陕国 投・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 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

2016 年3月4日至

2016 年3月31 日的 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一)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2016 年3月4日

(三)信托计划期限:24 个月

(四)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250,000,000.00 元

(五)受益人预期收益率:7.5%-8%

(六)信托计划保管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成都银行新津支行开立了如下信托 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新津支行 银行账号:1001542000000214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一)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 250,000,000.00 元,根据信托文 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持有的对新津县人民政 府30781.41 万元应收账款, 城投公司将资金用于新津县新平镇太 平场社区三期工程项目建设.

(二)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 有关信息,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已全部用于受让城投公司持有的对 新津县人民政府 30781.41 万元应收账款. 4.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的增信措施: (1)成都市新津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新津县财政局出具承诺函件,确认本笔融资还款来源 为城投公司经营收入及县政府拨付给城投公司的代建项目回购 款. (3)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公示系统 办理 30781.41 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2,079,452.05 元;

2.信托费用:11,681.10 元;

(二)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我司已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认购资金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受益人分配了本期信托收益.

五、重大事项说明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 况:无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 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 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 勤勉尽责, 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周斌

2016 年4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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