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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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安君瑞工贸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混凝土外加剂 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 年3月24 日,泰安君瑞工贸有 限公司在宁阳县组织召开了

10 万吨/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建设项 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泰安君 瑞工贸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泰安环汇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 山东利源康赛环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山东友联有限 公司及

3 名特邀专家(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组成.会议邀请了 泰安市环保局和宁阳县环保局参会指导.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 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 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阳生物化工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 公楼、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设计生产能力 为年产

10 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其中:脂肪族类外加剂年产

5 万吨,聚羧酸类外加剂年产

5 万吨.

2014 年5月, 泰安君瑞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农业大学编制 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 年9月,泰安市环保局以泰环 审〔2014〕29 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分期建 设,分期验收,目前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脂肪族类外加剂母液年 产4.88 万吨生产线, 聚羧酸类外加剂母液年产 1.21 万吨生产线, -

2 - 主要建设单体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罐区、事故水池、消防 水池、循环水池等设施. 一期工程于

2017 年2月开工建设,2017 年8月竣工,并于

2017 年9月投入调试. 项目实际总投资

3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35 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结论及实际建设情 况,与环评阶段相比,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发生变化如下: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对比情况表 环办 [2015]52 号 环评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 重大变更 生产工艺 聚羧酸类外加剂生产共分为溶解、 酯化、聚合、中和及复配过程 聚羧酸类外加剂生产工艺减少了酯 化反应 否 环境保护措 施 废气 脂肪族类外加剂生产废气 经二级亚硫酸钠溶液喷淋 处理后, 由20m 高排气筒排 放 脂肪族类外加剂生产废气采用"二 级亚硫酸钠溶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由20m 高排气筒排放 否 聚羧酸类外加剂生产废气 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 由20m 高排气筒排放 聚羧酸类外加剂生产废气采用"二 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由20m 高排气筒排放 否 废水 车间冲洗水全部损耗 车间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聚羧酸 类外加剂的复配,不外排. 否 水环真空泵产生的排污水, 全部回用于聚羧酸反应釜 作为原料用水,不外排 项目不再使用水环真空泵,不再产 生水环真空泵排污水 否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 到宁阳县磁窑污水处理厂 进水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 网 污水管网尚未建成,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后,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排 入管网 否 固废 废包装物,主要有丙烯酸 桶, 暂存于单独的危废暂存 间内,由供应厂家定期回 收, 不可回收的废包装物委 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 合理处置 新增了亚硫酸钠、聚乙二醇单甲基 丙烯酸酯的废包装物,暂存于危废 暂存间内,可回收的废包装物由供 应厂家定期回收;

不可回收的废包 装物委托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处置 否-- 新增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济南云 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否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 -

3 - 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中重大变动原则,根 据验收监测结果,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验收监 测单位、环境监理单位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泰安君瑞工贸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建设 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泰安君瑞工贸有 限公司

10 万吨/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监理 总结报告》表明:

1、废气 脂肪族类外加剂生产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冷凝装置排气管导 入"二级亚硫酸钠溶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内处理,废 气净化后通过

20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聚羧酸类外加剂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由放空阀直接导入"二级 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内处理,净化后通过

20 米高的 排气筒排放. 进出料时罐车和储罐采用双管道连接、大呼吸废气回至罐 车、储罐采用氮封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 脂肪族类外加剂合成车间尾气处理废水,回用作脂肪族类外 加剂生产过程中的反应釜内原料反应用水,不外排.聚羧酸类外 加剂合成车间尾气处理废水,回用作聚羧酸类外加剂生产过程中 反应釜内原料反应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循环使用. 车间冲洗废水导入生产车间东侧的废水暂存池内暂存,然后全部 回用于聚羧酸类外加剂的复配,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处理 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 -

4 -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主要有丙烯酸桶,过硫酸铵、巯基乙酸、亚硫酸 钠、聚乙二醇单甲基丙烯酸酯包装袋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可回收的废包装物由供应厂家定期回收,不可回收的废包装物委 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 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 垃圾定点收集、分类处置,并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化粪池 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 设置了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在宁阳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加强了生产管理,对厂区内生产装 置区地面、排水管道、罐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采取了严 格的防渗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泰安君瑞工贸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建设 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稳定,日产脂肪族类外加 剂150 t(合4.5 万t/a), 聚羧酸类外加剂 36.4t(合1.09 万t/a), 生产负荷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

1、废气 该聚羧酸生产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符合《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 目脂肪族生产排气筒排放的甲醇、甲醛、丙酮符合《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醛、甲醇、丙烯酸、丙酮均符合《大气污 -

5 -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制的要求.

2、废水 各种生产废水分别回用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处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 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与处理.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一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 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 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工作建议

1、按照验收组要求修改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

2、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完善环保标识,严格按照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 贮存和处置工作,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加强厂区绿化,减轻无 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4、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废气、噪声、地下水等跟 踪监测;

5、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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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强化 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实际运行操作及 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7、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 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 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附件:泰安君瑞工贸有限公司10万吨/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8 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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