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10-26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昌市华远针织 染整有限公司针织物染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昌市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南昌市华远针织染整有限公司针织物染整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南昌小 蓝经济开发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54′ 17″、北纬 28°33′23″) .以外购各类坯布为原料,精炼剂、 双氧水、烧碱、除氧酶、代用碱、纯碱、活性染料、分散染料、 元明粉、分散剂、冰醋酸、固色剂、保险粉、皂洗剂、柔软剂 等为辅料, 经前处理+染色+后处理+脱水+烘干+后整理等工序生 产染色产品;

以外购各类坯布为原料,精炼剂、双氧水、烧碱、 增白剂、保险粉、柔软剂等为辅料,经前处理+漂白+后处理+脱水+烘干+后整理等工序生产漂白布产品.项目建成达产后年染 整15000 吨各类棉针织布, 其中全棉厚薄针织布年产量 4700t/a (漂白 1900t/a、染色 2800t/a) 、棉涤混纺布 7300t/a(漂白 3300t/a、染色 4000t/a) 、涤纶/莫代尔混纺布 3000t/a(漂白 1000t/a、染色 2000t/a)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染色车间(3#车间) 、后整理 车间(4#车间,含成品布仓库)等主体工程;

改造供配电系统、 ―1― 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锅炉房、综合楼和职工宿舍等辅助 及公用工程;

改造坯布仓库和燃料仓库 (1#车间) 、 成品车间 (5# 车间) 、助剂仓库(6#车间) 、新建污水处理站(2#) 、事故应急 池、废气处理系统、噪声控制等贮运及环保工程.淘汰原有的

2 台6t/h 锅炉和

1 台10t/h 锅炉,新增

2 台20t/h 蒸汽锅炉(不 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拆除原有的燃料仓库,其余生产车间均依 托现有设施. 项目总投资

4960 万元人民币, 其中环保投资

1045 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 21%.

(二)项目批复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 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 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 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 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 及生产工艺,不得使用淘汰和禁用的染料.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和导热油 炉烟气、 定型机产生的油烟废气及食堂油烟等,污水处理站散发 出来的无组织恶臭类气体.各类废气均应采取成熟可靠工艺处 理,确保达标排放.其中: 锅炉、导热油炉均以生物质成型燃料(棒状、块状或颗粒 状)为燃料,烟气各用一套碱液水膜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二类区Ⅱ时―2― 段标准要求后由一根 40m 高烟囱外排.在锅炉废气排口安装在 线监测装Z,监测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定型废气采用冷却+高压静电一体化油烟净化装Z处理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控制厂区污水站的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加强日常管理和 厂区绿化,厂界恶臭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Z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 (GB18483-2001)要求后至屋顶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漂染废 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设备冷却水、锅炉蒸汽的 冷凝水、锅炉除尘水、离子交换再生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你公 司应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 原则,认真落实环 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锅炉蒸汽的冷凝水及设备冷却水直接回收利用到漂染工艺 中;

软水制备废水用于锅炉除尘补充水,锅炉除尘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 漂染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再生废水、生活污水 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内设有两座污水处理站, 1#污水处理站采用 兼氧+好氧+物化 工艺处理,2#污水处理 站采用 调节+pH 调整+4S-MBR+物化反应 工艺处理.全厂废水 部分泵入

1 #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 800t/d) ,部分泵入

2 #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 6000t/d) .2 # 污水处理站出口部分 ―3― 废水再经河沙过滤+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阴、 阳离子交换工 艺深度处理后回用,

2 # 污水站出口其余废水和

1 # 污水站处理后废 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园区管网. 回用水须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71-2009)对染整回用废水的水质要求, 水重复利用率须 满足《印染行业准入条件》 (2010 年修订版)中相应要求. 在小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前,项目外排废水须达到《纺 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直接排放标准、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 (2010 年)和《关于江西省印染行业环保 准入指导意见》 (赣环督字?2008?146 号)中相关要求;

在小 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项目外排废水可执行《纺织染整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间接排放标准、小蓝污 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全盐量≤1000mg/L. 回用水系统安装计量装Z,对回用水量进行监控;

废水总 排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Z(监测因子为 pH 值、COD、NH3-N、 流量等) , 废水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必须与环保部门污染源在线监 控网对接.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你公司应按 资源化、减 量化、无害化 处Z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Z和综 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染料 容器(HW12) 、废活性炭(HW49) 、定型废油(HW08)等危险废 物;

锅炉灰渣、废布料和废水处理污泥等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 和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 ―4― 合利用或处Z,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Z.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 收运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 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 《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处Z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 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 对涉及危化品储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废水 收集处理设施等处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按照环评提出的环 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一 旦发现污染情况,应立即停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Z,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Z、消声器, 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运行期厂界噪声须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 准.

(七)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环 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项目对外环 境的污染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各类染料、 助剂等泄漏或火灾所引发的环境事故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 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你公司应加强设 ―5― 备、管道的密封性,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防止有害物 质 跑冒滴漏 ;

同时加强对化学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 严格管理.染料与助剂堆存于材料车间内,分开堆存,存放区 做防渗、防腐、防漏设计,四周设地沟和收集池.在污水站旁 设Z一座废水事故池(经消防部门认可后可兼做消防尾水收集 池) ,一旦发生污水站故障、物料泄漏或者火灾等事故时,及时 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收集泄漏废水和物料、消防尾水等,杜绝 事故废水和消防尾水直接排放.

(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 治要求设Z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 以新带老 环保措施.1.建设中水回用设施,部分 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重复利用率须《印染行业准 入条件》 (2010 年修订版)中要求.2.将锅炉、导热油炉燃料由 谷壳变为成型生物质燃料(非高污染燃料) ,烟气排放执行《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燃气锅炉二类区Ⅱ时 段标准要求.3.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十)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南昌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控 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污水站周边 100m、生产车间周边 50m)不得新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十一)开展环境监理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并 组织实施,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前 定期向我厅和南昌市环保局报告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进展 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将作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 ―6― 依据. (十二)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 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 (十三)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必须满足以下控制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82.1t/a,氨氮≤ 12.3 t/a,二氧化硫≤12.4 t/a,氮氧化物≤16.4 t/a.

三、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项目竣工后, 你公司必须向南昌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 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 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 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规模、生产工艺以及 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 新向我厅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动工,必须向南昌市环保局申请重新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 续,南昌市环保局应将审批文件报我厅备案.

(二)项目监督管理要求.我厅委托省环境监察局和南昌 市环保局开展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 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 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分 ―7― 别送南昌市环保局和南昌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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