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0-25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固体废物、噪声) 建设单位: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9月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于保宏 项目负责人 :李小军 填表人:张苗 建设单位: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18910352346 传真:/ 邮编:711700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号标准厂房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号标准厂房厂址中心 坐标:东经 109°13'

29 、北纬 34°43'

15 主要产品名称 农业植保无人机 设计生产能力

3000 架/年 实际生产能力

400 架/年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17 年6月开工建设时间

2016 年6月调试时间

2017 年3月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2018 年9月20 日~21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富平县环境保护 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概算 (万元) 4.

9 比例 (%) 0.05% 实际投资 (万元)

2000 环保投资 (万元) 4.9 比例 (%) 0.2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国 务院

682 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第9号);

7、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 的通知》(环办(2015)113 号,2015 年12 月31 号);

8、 《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富平县农业植保无人机生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 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4月);

9、 《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富平县环境保护局, 富环批复[2018]19 号) ;

10、 《关于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 (富 平县经济发展局,富经发〔2016〕266);

11、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监测》 金盾环监(综)(2018)第067 号;

12、关于本项目的其他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 标准、标号、 级别、限值

一、执行标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验收执行以下标准: ⑴、噪声 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和

4 类标准要求. ⑵、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执行 《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 定.

二、标准限值 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噪声验收执行标准限值 污染因子 限值 执行标准及级别 厂界噪声 昼间 65dB (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夜间 55dB (A) 昼间 70dB (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4a 类标准 夜间 55dB (A)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 表二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检查 该项目于

2016 年6月开工建设;

2016 年10 月25 日,该项目取得富平县经济发展局 对该项目备案确认;

2018 年4月12 日取得了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富环批复[2018]19 号;

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初成立环保小组,对厂区 进行自查,2018 年1月2日该项目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进行开工建设受到富 平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富环罚字[2018]3 号,该项目接受处罚并依法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缴纳凭证见附件. 本项目租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号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 3290.56 m2 .项目所在标准厂房共

4 层,本项目位于第

3、4 层及

1 层部分面积,总建筑 面积 8381.12 m2 .项目主要为生产、组装植保无人机,主要内容包括仓库、展厅、加工区、 电子焊接区、生产区、包装区、库房、研发室等,项目内共有生产线

4 条,现项目内各工 程均已建成运行.根据环评及批复,该项目年产植保无人机

3000 件. 经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存在不一致之处,主要为:环评中公用工程制冷与 采暖部分为生产厂房不供暖及制冷;

办公和辅助用房冬季供暖依托园区供暖管网供给, 夏 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 实际为供暖制冷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 要求一致.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已安装到位、运行稳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富平县 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对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富平县农林植保无 人机生产项目进行竣工验收,2018 年9月19 号编写了《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2018 年9月20 日-2018 年9月21 日委托陕西金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最终 编制完成 《富平县韦加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4

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距京昆高速(G5)约560m,西距 县道 (X222) 约900m, 南距西禹高速约 590m, 地理坐标为: 东经 109°13'

29 、 北纬 34°43'

15 .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项目所在标准厂房共

4 层,本项目位于第

3、4 层及

1 层部分面积,总建筑面积 8381.12m2 .1 层为成品机型展示区,主要用于各种机型的展示宣传;

3 层为该项目仓库, 主要用于货物储存及杂物堆放;

4 层北侧由西向东分别为结构件库房, 航电库房, 加工区, 电子焊接区,材料库房,成品库房.加工区主要用于机臂及桨叶的加工;

电子焊接区共有 点焊操作台

8 个,主要用于电子元件的点焊加工.4 层中央西侧分别为包装材料区,来料 检验区,整机调试区以及

4 条生产线,4 条生产线主要用于无人机的整机组装.4 层中央 东侧为模块组装区,男女更衣室,研发测试区及售后服务区,模块组装区主要用于无人机 零部件的生产组装,其中包括热缩管的安装使用,共有热风枪

3 个.4 层南侧由西向东分 别为包装区域,前台区,休息区和培训会议室.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5.该项目室内不 设试飞区域,试飞区域设于项目厂房东侧空地,并于

2018 年3月16 日取得试飞允许,通 用航空临时飞行空域回执单见附件

3、项目(工程)建设概况 ⑴、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实际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9 万元. 建筑面积:8381.12 m2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号标准厂房 ⑵、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号标准厂房, 项目所在标准厂 房共

4 层,本项目位于第

3、4 层及

1 层部分面积,总建筑面积 8381.12 m2 .项目主要为 生产、组装植保无人机,主要内容包括仓库、展厅、加工区、电子焊接区、生产区、包装 富平县农林植保无人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5 区、库房、研发室等,项目内共有生产线

4 条,现项目内各工程均已建成运行. 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2. 表2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组成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与环评 一致性 主体 工程 模块 组装区 位于 4F 厂房中央,建筑面积 270m2.主要为无人机零部件的 生产组装, 其中包括热缩管的安 装使用. 该区零部件的安装主要 为手工安装,共有热风枪

3 个. 位于 4F 厂房中央,建筑面积 270m2. 主要用于无人机外购零 部件及加工好的电子元件、机 臂等进行组装,期间使用热塑 管,共有热风枪

3 个. 一致 生产区 位于 4F 厂房中央,建筑面积 540m2 .主要为无人机的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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