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10-25
1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0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截至 到2013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及履行 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自查,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的承诺均履行完毕或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 主体 类型 承诺主体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承诺履 行情况 控股 股东 新兴际华 集团有限 公司 上市 承诺 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

2010 年8月16 日―

2013 年8月16 日 已正常 履行完 成. 股东 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 理事会转 持三户 上市 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 公司国有股东转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 本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 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010 年8月16 日―

2013 年8月16 日 已正常 履行完 成.

2 股东 新兴发展 集团有限 公司 上市 承诺 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

2010 年8月16 日―

2013 年8月16 日 已正常 履行完 成.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 主体 类型 承诺主体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承诺履 行情况 控股 股东 新兴际华 集团有限 公司 上市 承诺 在2010 年年底前采取合法手段或措施, 对 其下属的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竞争关系 的武汉市依翎针织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际 华新三零印染有限公司、武汉际华仕伊服 装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消除与上市公司潜 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2010 年底 前 存在潜 在同业 竞争关 系的三 家公司 股权已 经依法 合规地 处置完 毕.承 诺已正 常履行 完成.

三、关于公司分红的承诺 承诺 主体 类型 承诺主体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承诺履 行情况 本公 司 际华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现金 分红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 股票方式或者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当年 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 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应采用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三十.

3、 在保证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

2012 年8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承诺正 常履行.

3

四、其他类型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5.58457 亿股股 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 66.33%) 承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在

2013 年8月16 日至

2015 年8月15 日期间不减持(见本公司于

2013 年8月17 日发布的《际华集团关于 控股股东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不减持事项公告》 )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 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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