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7-31
关于

2017 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安全管理人员(A3)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市)总工会、市场监管局、全市各相关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

140 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考核规则》 (TSGZ6001-2013)等法规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安 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书》(安全管理人员 A3),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压类(锅炉、压力 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相关安全管 理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管理能力.保山市总工会、保山市质量技 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定联合举办一期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人员(A3)专项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考核时间 报到时间:2017 年4月17 日;

培训考核时间:2017 年4月18 日至

4 月21 日.

三、培训机构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作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委员会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具体负责 承办此次培训工作.

四、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等相关法规;

承压类特种设备基础知识、 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知识,安全操作技术与要求,事故判断与处 理等.

五、培训、考试地点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 143―1 号 地点: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五楼电教室.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按照 《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

140 号令)进行,保山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保山市总工会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参加取证考试 人员通过云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作业人员考试 系统完成考核. 考核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全管理人员 A3).

七、相关费用 培训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与保山市总工会"职工素 质建设工程"工作补助相结合,收费标准为

800 元/人,考核通过 的人员由保山市总工会"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补助

300 元/人 (在培训费中扣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享受该项补助.培 训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八、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

20 周岁以上(含20 周岁),男性女性均不超过

60 周岁;

(2) 身体健康, 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有特 殊要求的另行规定(注);

(4) 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5)具有

2 年以上(含2年)本专业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 历;

(6)具有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注:Ⅰ级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Ⅱ级锅 炉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2.提交资料及相关说明: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资料要求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表》

2 申请人员签字、压拇指印

2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双面复印

3 照片

3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2 寸4学历证明

2 毕业证遗失的, 由毕业学校或教 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证明 学历情况,并加盖公章

5 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1 需用人单位签注意见, 并加盖单 位公章

6 实习证明

1 需用人单位签注意见, 并加盖单 位公章

7 体检报告

1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并加盖医疗 机构公章 Z U M o Y

1 4 g c G U x Y

8 非城镇居民户口本复印件

1 非城镇居民户口人员提供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根据自身的工作需 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将需提交的资料于

2017 年4月17 日前,交到我中心确认或报到时提交确认. 联系电话/传真:0875-2190595 联系人:陈静、许晓明 电子

邮箱:bsjzpxxx@163.com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习证明 保山市总工会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7 年3月23 日2017 年3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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