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10-22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言 I 前言1项目由来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11 月7日,原名郑州市华中建筑机械 厂,1999 年经郑州市体改委批准、郑州市工商局核准,改制为郑州市华中建筑机械 有限公司,2006 年3月更名为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 现包括东厂区及西厂区,其中东厂区位于上街区工业路

136 号,西厂区位于上街区 工业路

114 号. 东厂区(本项目所在厂区)于2011 年委托编制《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年产

30 台铁路公路架桥机、20 台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 年5月24 日经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郑上环建【2011】20 号),于2014 年1月通过 三同时验收(批复文号郑上环验【2014】01 号).经现场调查,东厂区现有工程即 为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年产

30 台铁路公路架桥机项目,

20 台搅拌站建设项目已 停产,目前东厂区主要对

30 台铁路公路架桥机的主梁进行机加工、同时对架桥机和 湿喷机组(西厂区生产)结构件进行刷漆. 西厂区于

2016 年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 公司年产

30 台铁路公路架桥机和年产

50 台HZSP30 混凝土湿喷机组项目现状环境 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 年12 月由郑州市环保局进行环保备案.经调查,该厂区 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为满足产品及客户需要,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投资

20 万元,由于后期废气 处理设施拟升级为 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 装置,总投资追加 至100 万元.本项目建设单位在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

136 号现有东厂区内建设喷涂 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刷漆工段,技改为喷漆工段.本项目已在郑 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豫郑上街制造[2017]05817. 项目现场勘查时漆房喷漆生产线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郑州市上街区环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言 II 境保护局于

2018 年1月26 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郑上环罚决字[2018]3 号,并处以罚款,本项目已缴纳了罚款,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凭据见附件 8.

2 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法律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修订),二十

四、专用设 备制造业,

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 剂)10 吨及以上的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仅组装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设有喷漆工序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 剂)11.552 吨,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 年4月5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项目启动;

2017 年4月5日,受建设单位邀请对场址及周围情况进行踏勘,并收集相关资 料;

2017 年7月,委托河南昌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 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点 工程特点:本项目为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为喷涂工艺过程,为干式喷漆, 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环境特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

136 号现有东厂区内,距项目较近 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 235m 的朱寨社区和南侧 220m 的上街城区.

4 与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工艺、设备及产品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产业政策.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言 III (2)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厂址位于上街区工业路

136 号,根据《郑州市上 街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上街区用地布 局规划,项目位于郑州通用航空试验区范围内,项目符合郑州通用航空试验区总体 规划(2013-2030 年)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及用地规划图的要求.

5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敏感点的影响,卫生防 护距离的符合性分析;

声环境: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后高噪声设备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重点关注危险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措施的合理性,防止二次污 染.

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厂址选址可行;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气、噪声可实现 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能够被公众认可.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各项环 保措施及环评提出的其它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上街区环保局以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言 IV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 1-

1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15.4.24 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 修订实施) (10)《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修正) (11)《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9月10 日) (12)《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4月2日)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2012 年7月3日) (1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2010]113 号,2010 号9月28 日) 1.1.2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6)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 1-

2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8)《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4.1)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 (10)《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2006 年第

11 号) 1.1.3 其他依据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4)《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 号) (5)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豫环文[2012]42 号) (6)《郑州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7)《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8)《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9)《郑州市上街区总体规划(2009~2020 年)》 (10)《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 [2016]27 号,2016 年3月9日) (11)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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