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10-22 |
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且近五年内未进行过再融资募 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 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自
2002 年公开增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现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