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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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名推委发〔2018〕1 号 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8 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各 成员单位: 现将《2018 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2018 年5月10 日-2-附件

1 2018 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推进品牌强省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 号)和《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江苏名牌 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推 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不断提升 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打造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 江苏 精品 品牌,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江苏速度向江苏 质量转变、江苏产品向江苏品牌转变,为建设 强富美高 新 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目标 建立 江苏名牌 江苏双百品牌 江苏精品 三级品牌 梯度培育体系,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高、市 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发展一批品牌形象突出、 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在优势产品和块状 产业中打响 江苏精品 品牌.2018 年计划培育发展

850 个左 右江苏名牌;

在现有江苏名牌中,遴选培育

10 个具有世界影响 -

3 - 力的品牌、50 个全国市场排名领先的高端制造品牌、50 个与国 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同质的日用消费品品牌;

以标准和认证为抓 手,构建区域综合品牌建设制度体系,努力形成集质量、技术、 服务、信誉为一体的 江苏精品 品牌.

三、培育重点 1. 双百 品牌( 江苏精品 品牌) .对标 国内一流、 国际先进 的高标准体系,在现有江苏名牌中,重点培育符合 高标准、高质量要求的名牌企业和产品,推选出一批赶超国际 先进水平、具有江苏特色的优质产品,打造一批代表中国制造 业最佳质量水平的江苏名牌企业,扩大江苏产品国际影响力, 塑造新时期 江苏精品 金字招牌. 2.制造业名牌.围绕《中国制造

2025 江苏行动纲要》确 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

15 个重点领域,优 先培育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 高新技术名牌;

推动消费供给创新,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 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消费品精品品牌,不断满足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开展 双零 行动,鼓励 支持一批成长型、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细分 行业的 隐形冠军 企业争创江苏名牌. 3.农业名牌.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做大做强,立足优质稻米、绿 色蔬菜、精品园艺、生态畜禽、特色水产、种业种苗等优势特 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区域名牌及企业产品名牌.鼓励发展 -

4 - 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与二 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 4.服务业名牌.积极推动服务业企业自主品牌创建,重点 培育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技术服 务、服务贸易、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名牌;

壮大商贸流通、文化服务、旅游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体育服 务、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名牌;

优先扶持省级 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争创江苏名牌,形成一批在全国乃 至国际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江苏服务名牌企业和江苏服务区域名 牌,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升级. 5.区域名牌.进一步完善江苏区域名牌工作机制,以产业 集聚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新型工业化产业 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服务业聚集区等为 重点,认定一批江苏区域名牌;

推进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 业集聚区向品牌集聚区转变,优先扶持产业集聚区内优势龙头 企业争创江苏名牌,并努力形成梯队和层次,打造全国知名品 牌创建示范区,做强补长特色产业链,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 力.

四、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资格审查

(一)申报范围 江苏名牌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区域名牌.申报江 苏名牌需符合本《指南》规定的条件. 双百 品牌( 江苏精品 品牌)由各设区市质量强市领 导小组或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推荐条件及评价程序另行 -

5 - 通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名牌的企业应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1.食品、农产品 (1)企业在本省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产品拥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三 年以上;

(2)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申报产品

2017 年销售额

1 亿元 以上;

(4)申报主体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生产 记录,产品质量责任可追溯,企业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通过 HACCP 或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深度加工的食品按照消费类制造业产 品申报条件执行,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监管的肉制品、乳制品 等七类高风险食品总数不再新增;

(5)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范围内的 农产品需获得其中认证之一. 2.制造业产品 (1)企业在本省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产品拥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三 年以上;

(2)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产品实物质量等居省内同 -

6 - 类产品前列;

(3)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新申报 消费类产品

2017 年销售额 2.5 亿元以上、 生产资料类产品

2017 年销售额 3.5 亿元以上;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内主导产品拥有自主 发明专利或主导起草国家(行业)标准的成长型中小型企业, 新申报产品, 申报条件可放宽至

2017 年产品年销售额

2 亿元以 上;

复评产品,按照消费类(2.5 亿元以上) 、生产资料类(3.5 亿元以上)的申报条件执行;

对传统优势产业内生产技术或工 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细分行业 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 门槛. (4)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无法采 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国 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5)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 同行业前列;

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健全;

企业通过 ISO9001 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并有效运行;

(6)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

(7)近三年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达到 A 级(含)以上;

(8)近三年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绿色、蓝色,或者黄 色但无被环保部门处罚记录;

(9)为优化我省产业结构,石化、冶金等产品在满足上述 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特定条件(见附件 2) ;

对省政府明 确有淘汰落后产能要求的钢铁、水泥等产品和具有较高质量安 -

7 - 全风险的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

2 类产品从严控制,总量原则 上不再增加;

(10)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要在本省境内生产,以手工制作 为主,具有传统的民族文化和工艺特色,并有悠久的生产历史、 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一定的经济规模. 3.服务业企业 (1)企业在本省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服务内容明确,拥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国内 注册商标三年以上;

(2)企业主营业务年营业额、纳税额、品牌知名度、服务 质量水平处于全省同行业前列;

(3)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4)企业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投诉处理、反馈及时, 顾客满意度高;

(5)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上年度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简本. (6)服务业名牌申报将在以下主要范围开展: 生产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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