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10-2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一九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 原杭州迪普科技 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73990352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3月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准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 万股,于2019 年4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6 楼. 第六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通过多种形式主 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 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 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繁荣与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数据通信 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网络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网络产品、通信设备;

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 每一股的 金额相等.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10,000 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普通 股总股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出 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一:郑树生 家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景园大厦北座 15C 身份证号:33010619661112211X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915.9066 万元,占注册资本 59.159%,已到位. 发起人二:周顺林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25 号-2 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

0201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010262252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占注册资本 9.636%,已到位. 发起人三:邹禧典 家庭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锦安东路

567 弄16 号602 室 身份证号码:422421197208045853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192.7065 万元,占注册资本 1.927%,已到位. 发起人四:徐秋英 家庭住址:浙江省江山市市区南苑小区

2 幢1单元

502 室 身份证号码:330823197408243126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48.4087 万元,占注册资本 0.484%,已到位. 发起人五: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

345 号沙湖创投中心 1A204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钱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594053547229K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315.7956 万元,占注册资本 3.158%,已到位. 发起人六:杭州格物致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352517038Q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27%,已到位. 发起人七:杭州经略即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1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瑾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352516967L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4.6666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46%,已到位. 发起人八:杭州闻涛岭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11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3524303977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占注册资本 5.327%,已到位. 发起人九:杭州思道惟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A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8MA27WKGB8F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占注册资本 9.636%,已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公 司股份总数为 36,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如下: 股东一:郑树生 家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景园大厦北座 15C 身份证号:33010619661112211X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915.9066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13445.2424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9361.1490 万元,占注册 资本 53.781%,已到位. 股东二:周顺林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25 号-2 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

0201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010262252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2189.9802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3153.5715 万元,占注册资 本8.760%,已到位. 股东三:邹禧典 家庭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锦安东路

567 弄16 号602 室 身份证号码:422421197208045853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192.7065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437.9693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630.6758 万元,占注册资本 1.752%,已到位. 股东四:徐秋英 家庭住址:浙江省江山市市区南苑小区

2 幢1单元

502 室 身份证号码:330823197408243126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48.4087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 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110.0198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58.4285 万元,占注册资本 0.440%,已到位. 股东五: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

345 号沙湖创投中心 1A2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钱昱)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315.7956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717.7173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033.5129 万元,占注册资本 2.871%,已到位. 股东六:杭州格物致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1210.6061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743.2728 万元,占注册资 本4.842%,已到位. 股东七:杭州经略即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1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瑾瑾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4.6666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1215.1514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749.8180 万元,占注册资 本4.861%,已到位. 股东八:杭州闻涛岭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11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强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32.6667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1210.6061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743.2728 万元,占注册资 本4.842%,已到位. 股东九:杭州思道惟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A区A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禧典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963.5913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2189.9802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3153.5715 万元,占注册资 本8.760%,已到位. 股东十: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栋201 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00.0000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1136.3636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1636.3636 万元,占注册资本 4.545%,已到位. 股东十一:杭州哲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50 号创新大厦

22 楼22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斌)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50.0000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568.1818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818.1818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73%,已到位. 股东十二:杭州伯乐圣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南复路

69 号1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斌)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50.0000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方式认缴 568.1818 万元,前后共计出资 818.1818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73%,已到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1.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不以赠与、 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