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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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49)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摘要―集团从房地业务扩充至基础设施行业领域,并取得全体出席股东同意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更改公司名称为「中 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 . 本集团将特别优先考虑与环保、清洁能源及中国城市化发展等有关的基础设施项目,比如天然气管道建设及营运特许经营权业务、固废处理及垃圾发电等. ― 本年度的营业额约232,170,000港元,较二零一三年同期之约368,265,000 港元减少37%. ― 本集团之本期毛利率约为37%,二零一三年同期约为34%,上升3个百分点. ― 投资物业贡献公平值收益约199,603,000港元, 二零一三年同期约34,260,000港元,上升483%. ― 本公司年度溢利约57,900,000港元,较於二零一三年同期录得溢利约137,798,000港元,减少58%,主要因为本年没有二零一三年一次性出售投资物业(位 於广州的地块) 所得净收益约为235,139,000港元. ―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资产约为5,835,330,000港元, 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5,148,891,000港元,上升13%. ―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本集团成功发行於二零一六年到期2.5亿港元12.5 厘的优先票. 同年十一月, 本集团以每股港币0.774完成配售185,872,000股,折让约10%,集资净额约1.4亿港元. C

2 C 全年业绩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前 称中国水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董 事」 ) 会(「董 事会」 ) 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期间」 ) 之经审核财务业绩. 综合损益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经 重列) 营业额3232,170 368,265 销售成本(146,180) (243,833) 毛利85,990 124,432 投资物业重估之公平值收益199,603 34,260 投资物业之出售收益C235,139 其他经营收入6,561 1,821 其他经营开支(18,987) (23,755) 销售及分销开支(21,683) (18,906) 行政开支(97,182) (105,037) 财务费用4(32,053) (31,358) 税前溢利122,249 216,596 所得税开支5(64,349) (78,798) 本年度溢利657,900 137,798 应占本年度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32,070 85,591 非控股权益25,830 52,207 本年度溢利57,900 137,798 港仙港仙每股盈利8基本1.71 4.66 摊薄1.71 4.42 C

3 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本年度溢利57,900 137,798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随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项目: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825 29,319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已 扣除税项) 58,725 167,117 下列人士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32,895 112,014 非控股权益25,830 55,103 58,725 167,117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资产非流动资产预付租赁款项21,361 40,348 物业、厂房及设备44,418 56,984 投资物业2,922,786 2,081,013 商誉174,605 174,605 收购无形资产的预付款项274,513 56,051 可供出售投资12,658 12,658 3,450,341 2,421,659 流动资产存货538

858 物业存货1,590,385 1,711,400 贸易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9288,578 496,912 预付税项C264 预付租赁款项18,988 18,988 可供出售投资37,000 C 抵押银行存款C176,588 银行结余及现金449,500 322,222 2,384,989 2,727,232 总资产5,835,330 5,148,891 权益及负债资本及储备股本204,459 185,872 储备1,736,268 1,581,13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940,727 1,767,002 非控股权益259,639 233,809 总权益2,200,366 2,000,811 C

5 C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动负债递延税项负债412,546 362,645 借贷―於一年后到期498,965 604,060 可换股票72,335 69,596 优先票569,970 330,027 出售及租赁物业收到的按金―非即期部份3,399 39,211 递延收入―非即期部份C2,929 1,557,215 1,408,468 流动负债贸易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0 713,127 670,263 出售及租赁物业收到的按金―即期部份124,217 134,601 应缴税项122,452 114,948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2,608 2,818 应付关连人士款项102,604 254,526 借贷―於一年内到期1,012,413 561,139 递延收入―即期部份328 1,317 2,077,749 1,739,612 总负债3,634,964 3,148,080 总权益及负债5,835,330 5,148,891 流动资产净值307,240 987,62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757,581 3,409,279 C

6 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 一般资料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前 称中国水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在开曼群岛,根旱汗痉ǖ诙(经 合并和修订之一九六一年第三号法例) 注册成立为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上市.其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列於本集团年报「公 司资料」 一节.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 元」 ) 呈报.港元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 称, 「本集团」 ) 主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从事基础设施业务、物业投资、物业发展、酒店业务及物业管理服务.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投资实体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 订本)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 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 订本) 衍生工具的变更及对冲会计的延续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译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徵费采纳该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於目前或过往会计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因此,并无规定须作出过往期间调整. C

7 C 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6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1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 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 订本)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者例外2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修 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方法2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规管递延账目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4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 订本) 主动披露2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修 订本)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2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 (修 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2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修 订本) 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1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2

1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首个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生效,可提早应用.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5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6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惟有限例外情况除外.可提早应用.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上述修订本将不会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新香港公司条例另外,根孪愀酃咎趵(第622章) 第358条,该条例第9部有关「账 目及审计」的规定於本集团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或之后开始的首个财政年度实施.本集团正评估公司条例变动预期对首次应用新公司条例(第622章) 第9部期间综合财务报表构成的影响.就目前所得结论为影响应并不重大,且只有综合财务报表内的呈列及披露资讯会受到影响. C

8 C 3. 分部资料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采用之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 本集团经营分部按主要营运决策者在决定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上定期审阅之有关集团不同部门之年度呈报为基准划分.尤其是对外报告之分部资料乃按本集团营运部门提供之产品及服务类别及服务基准进行分析,与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资料相同. 本集团之经营分部如下: ― 物业开发业务分部在中国从事物业项目开发―物业投资业务分部在中国从事投资物业租赁―酒店业务分部为在中国经营酒店―物业管理业务分部的业务为於中国提供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分部收益及业绩本集团按呈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开发业务物业投资业务酒店业务物业管理业务合计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总收益及外部销售162,871 21,484 41,954 5,861 232,170 业绩分部经营业绩(扣 除减值前) 9,447 14,298 (12,710) (45) 10,990 重估投资物业的相关公平值收益C199,603 C C 199,603 未分配公司收入4,984 未分配公司开支(61,275) 财务费用(32,053) 税前溢利122,249 所得税开支(64,349) 本年度溢利57,900 C

9 C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开发业务物业投资业务酒店业务物业管理业务合计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总收益及外部销售287,818 31,269 42,396 6,782 368,265 业绩分部经营业绩(扣 除减值前) 33,375 14,256 (8,524) (165) 38,942 重估投资物业的相关公平值收益C34,260 C C 34,260 出售投资物业收益C235,139 C C 235,139 未分配公司收入305 未分配公司开支(60,692) 财务费用(31,358) 除税前溢利216,596 所得税开支(78,798) 本年度溢利137,798 4. 财务费用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之利息开支93,170 112,799 可换股票导世⒖5,333 5,111 优先票导世⒖71,510 4,501 170,013 122,411 减:合资格资产成本中资本化的金额(137,960) (91,053) 32,053 31,358 C

10 C 5. 所得税开支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税项开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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