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0-19
1 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 信息简报 (2017 年第

7 期) 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办公室

2017 年10 月26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法》及 配套案件"清零行动",成效显著

2017 年1-9 月,全区办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

514 件,同比增加 6.

3 倍,其中,按日连续处罚

11 件,同比上 升37.5%;

查封扣押

295 件,同比上升 602%;

限产停产

148 件, 同比上升 825%;

移送行政拘留

46 件,同比上升 254%;

涉嫌污 染犯罪

14 件,同比上升 600%. 为完成全区所有县级单位《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 清零目标,各地环境保护机构积极配合,狠抓落实.自治区环 境监察总队采取由内部科室对口片区进行指导帮扶、

2016 年大 练兵先进单位对口帮扶南疆环境保护部门现场办案的方式,坚 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指导对口单 位寻找和发现案源,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为全面实现《环境保 护法》及配套办法清零目标奠定了基础. 截至

2017 年10 月13 日,全区

99 个县级单位中,97 个县 级单位已办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

2 新疆环保厅组织召开

2017 年度首次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会

2017 年10 月24 日, 自治区环保厅就当事人新疆天山红药 业有限公司对我厅拟做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听证一案组织召开 了2017 年度首次环境行政处罚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自治区 环保厅政策法规处石瑾副处长担任主持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 队作为调查部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申请人新疆天山红药业有 限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出席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首先介绍了听证案由,依据《环境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规定程序,依次由案件调查人员陈述 当事人违法事实、出示证据、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和依据,当事 人进行陈述申辩、提出事实理由依据和证据,双方质证、辩论, 双方做最后陈述.当事人在听证会上表示,对存在地址发生变 更,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认可, 对本案依据的证据材料,企业《2016 年审计报告》中的固定资 产投资额是否可以作为罚款基数、

2014 年建成投入使用是否可 以适用

2016 年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处罚依据等 问题进行了辩论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调查人员就当事人提出的 问题一一进行回复并出示了调查证据.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 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规定程序进行,既为当事人提供了 一个全面陈述、申辩的平台,及时消除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当事 人的对立情绪,更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提升了自治区环保厅文

3 明、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形象,对提高我区环境执法机构 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察执法骨干均旁听了此次听证会. 图:听证会现场 巴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后督察 为切实加大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环境违法 行为,提高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巴州天更蓝 水更清,巴州环保局于今年

6 月底至

7 月开展了环境保护交叉 执法大练兵活动. 首先,环境执法人员对焉耆帝方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 违法行为开展了后督察工作.该公司前期因"新建的一条番茄 生产线、两台 10t 燃煤锅炉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 工"被处以

5 万元行政处罚,限期改正并查封.目前该公司处

4 于停产状态,且两台未批先建的燃煤锅炉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已 通过焉耆县环保局审批,新建的一条番茄生产线环评手续正在 办理中,上述违法行为正在改正中,但在检查中改企业存在其 他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生产厂区的锅炉房右侧,露天堆放着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煤渣,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厂区右后侧生 活垃圾及废弃包装罐随意堆放.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抓 紧办理番茄生产线的环评手续,对煤渣采取防扬尘措施,并尽 快对废弃包装罐进行清理.随后,执法人员又先后前往焉耆森 源石业有限公司、焉耆富兴石业有限公司、焉耆铭石石材有限 公司、新疆华诚水泥有限公司、巴州硕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对上述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 伊犁州新源县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伊犁州新源县

9 月11 日起全面进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整改落实阶段,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在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 导和州环保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全县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揽,树牢"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的理念,从促进可持续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高度,深 刻吸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底 线思维,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对已办 结的举报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做好归档工作,所有问题的处理均

5 按照 "一案一档" 分类归档. 同时, 对群众举报问题逐条逐项 "回 头查",逐项落实.目前,已制定

19 个具体问题细化的整改方 案,正在按要求开展工作.新源县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 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学习研究.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作为县委、政府 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县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 实中央及自治区决策部署的思想行动自觉,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 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 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抓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新源县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委书记刘建胜同志担 任组长,县环保局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三是抓谋划部署.县委、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及专 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新源县整改方案、措施 清单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回头看"方案. 四是抓机制建设.制定印发了《新源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 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印发了《新源县环境问 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新源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 健全了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监管责任、监管任务责任到人,确 保了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

制定印发了 《新 源县县级领导干部分片区推动督办环保信访举报件工作方案》, 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6 五是抓督查检查.为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县委、政府主 要领导先后

7 次深入工作一线实地调研督查;

由县纪检委牵头组 织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畜牧、商务经信委等部 门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查暗访"等工作,对中央环 境保护督察组预督查新源县环境保护清理出来的

8 大类共

17 问 题开展同步整改落实. 六是抓立查立改.积极主动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 边查边改, 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和自治州 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完成县环境安全隐 患排查专项检查活动,对尾矿库企业、饮用水源地、医疗机构、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对查 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确保了我县环境安全;

在督办整改案件的同时,县级领导均第 一时间到现场,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督办,调查结果均做 到24 小时以内答复、处理结果

48 小时以内答复. 七是抓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政务网等媒 介对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工作动态、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群众举报 投诉环境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和宣传报道,传递 正能量,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新源县县委强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目前最 重要的一项工作,与其它环保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各部门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梳理自己承担的各项 工作任务,各督导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督导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全 面开展整改工作,对未按期整改工作进展的部门要及时通报,并7及时公开整改工作进展.县委书记刘建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整改 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及时调度督导, 狠抓工作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整改到位. 和田地区环保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 压态势,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田地区环境监察支队不断 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在地区范围内开展砖瓦企业现场监察 工作.对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情况进行检 查.

10 月6日至

7 日,在现场环境监察过程中,环境执法人员 发现于田县阿热勒乡巴什托格拉克砖厂、于田县加依砖厂均存 在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需要配 套建设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使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原料堆放场 未采取"防扬散、防渗透、防流失"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地 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现 场调查询问笔录,并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10 月8日,针对两家砖厂环境违法行为,地区环保局召开 案件集体讨论研析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于田县阿热勒乡巴什托 格拉克砖厂、于田县加依砖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讨论研究.经 讨论,地区环保局案件审查小组一致同意对两家砖厂进行立案 调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8 10 月11 日,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将案件调查报告提交地区 环保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地区环保局案件审查组集体讨论, 决定对上述两家砖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17 万元,并同意对于 田县阿热勒乡巴什托格拉克砖厂、于田县加依砖厂进行查封.

10 月26 日,地区环境执法人员前往于田县,对两家砖厂 用电设施配电箱进行查封,当场填写查封清单,制作现场询问 笔录,依法完成查封工作. 地区环境执法人员在此次环境监察和执法中,严格遵守环 境监察"六不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塑造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良 好形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服务企业、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水平.积极维护环境保护法律尊 严,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促进了地区环境监察工作迈上新 的台阶 图:地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查封砖厂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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