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10-18
2 2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综合新闻] 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 总编室主办 责任编辑 许聪联系

电话: (010)

67550900 电子信箱:fyxw@rmfyb.

cn 努力做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的推动者实践者 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 中国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 源审判庭的成立,具有现实而深远的 意义,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7 月4日,记者就有关话题对最高人民法 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任庭长郑学林进 行了专访. 记者:我国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成 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是一件广受 关注的大事, 能否简要谈谈您的看法? 郑学林: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是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积极 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积极回应人 民群众期盼良好生态环境、要求参与 环境事务产生的司法需求,统一司法 裁判尺度、促进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 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与 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作 出的重大决策.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 成立是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历史上的一 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环境资源审判 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有重 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记者:对下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 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是最高人民法院环 境资源审判庭职责的重要内容,那么全 国法院目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现状如 何? 郑学林:从机构设置来看,据不完 全统计有

16 个省 (区、市) 共设立了

134 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者巡 回法庭.各地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 构的积极性很高,近几年数量呈快速增 长趋势. 从审判机制来看,贵州、云南、江 苏等地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的 法院,基本都实行将涉及环境资源类的 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二合 一 或 三合一 审理模式.在其他法 院一般由相应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 庭分别审理. 从案件数量来看,据我们初步掌握 的情况,全国法院

2011 年至

2013 年年 均收案不足3万件.但事实上,环境资 源纠纷并不少,只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比 较少.我想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这项工 作的高度重视,各地法院也会成立相应 的专门机构,畅通诉讼渠道,通过司法 程序解决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会越来越 多. 记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其特殊 性,其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郑学林:环境资源审判确实具有不 同于一般民商事审判的特点.环境资源 审判应当坚持依法保护、保护优先、注 重预防、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人民法 院在职能发挥上更加注重依职权调查取 证、委托鉴定以及与环境保护职能部门 的联动协调.在审判机制上应加强刑 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探索.在公 益诉讼、举证责任、证据保全、先予执 行措施等制度上也有自己的特点;

在审 理中还经常涉及到专业技术事实的认 定,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等特殊问题. 记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着 全面加强 的新局面,当然是千头万 绪,您认为当前迫切要做的是什么?今 后您将怎样履行新的使命? 郑学林:根据刚刚发布的《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 作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 保障的意见》 ,我考虑,当前迫切要做 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实行环境资 源类案件的专门化审判;

二是大力推进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三是积极创新环境 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每个方面都包含丰 富的内容,可以说是复杂的系统工 程,慢不得也急不得,我们将振奋精 神,沉着冷静,统筹谋划,稳步推 进. 有幸成为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 庭的第一任庭长,我深感使命光荣、 责任重大.这是一项全新的、具有开 创性的工作,对我们来说是机遇也是 挑战. 我将带领全庭同志进一步把思 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上来,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履行 职责, 勇于开拓创新, 努力做生态文 明建设司法保障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具体来讲, 我们一是要加强队伍 建设, 强化环境司法理念的更新与培 养, 增强环境资源专业知识, 提升司 法能力;

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 当前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新问题和疑 难点, 加大研究力度, 适时出台司法 解释或规范性意见, 畅通诉讼渠道、 规范审理程序、 统一裁判标准;

三是 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 在下 级法院的机构设置、 队伍建设和审判 机制创新方面及时给予指导, 确保环 境资源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公告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5日(总第6030期)申请人镇江中信化工有限公司因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慎 遗失,票号31300051 31067585,票面金额贰万元整,出票日 期2013年6月19日,出票人苏州市飞强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收 款人镇江市卓科电子有限公司,付款行苏州银行东桥支行,汇 票到期日2013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 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 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 无效. [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东莞市川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灭失编号31400051 23538172,票面金额

100000 元,出票人靖江市林烽 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靖江苏电电气有限公司,付款行吴江农村 商业银行清算中心,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4年1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7月2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本院 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 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 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江市永晟铸造有限公司因遗失编号

10300052 24966901,票面金额

150000 元,出票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收款人吴江全胜机电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 市莘塔分处理处,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4年3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9月14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 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 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的3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 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 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汕茂电器有限公司因遗失编号

10500053 21896937,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人苏州迪盛织造整理有限 公司,收款人苏州市海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出票 日期2013年12月26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6月26日的银行承 兑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 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 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 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亨特利(海 城) 镁矿有限公司因遗失编号10300052 24937368,票面金额

200000 元,出票人苏州市百花 漾酿造有限公司,收款人苏州市中南酿造有限公司,付款行中 国农业银吴江铜罗分理处,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 2013年12月25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6月25日的银行承兑汇 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 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本溪顺亿机械加工制造有限公司因遗失编号

10300052 24953936,票面金额

100000 元,出票人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沈阳蓝光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莘塔分理处,最后持票人为申请 人,出票日期2014年1月25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7月25日 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 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30日内,利害 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 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 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阴市银燕化纤有限公司因遗失编号

10400052 24814577,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人吴江雅凯纺织品有限公 司,收款人吴江锋恒纺织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吴江市盛泽支行,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4年4月15 日,汇票到期日

2014 年10 月14 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 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3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 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 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阴一建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 遗失,票号30900053 26803419,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日 期2014年5月7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11月7日,出票人江苏 金路电子燃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 行清算中心,收款人常州市忠良煤炭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 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12月7日前,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 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 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渭木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

31400051 20921383,票面金额50000元,出票人丹阳市皇达家纺有限公 司,收款人丹阳市昌运服饰有限公司,付款行江苏丹阳农村商 业银行清算中心,出票日期2013年11月21日,向本院申请公 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 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 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丹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南通铭德机床有限公司因遗失江苏银行海安支行于 2014年5月20日办理的江苏亘德科技有限公司汇给南通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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