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10-17

1 ― NHBG2015002 主动公开 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文件 南农〔2015〕47 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等三份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等 三份文件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 通知的有关实施细则有效期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执行中如 有问题,请径向区农林渔业局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015 年6月2日―2―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 农业精细发展三年计划(2015-2017 年)的通知》 (南府办〔2015〕

17 号) 精神, 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持对象、奖励标准和资金计划 花卉温室大棚、水产养殖保温大棚的项目实施单位是指村 (居)委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花卉温室大棚.

(一)花卉温室大棚.

(一)花卉温室大棚.

(一)花卉温室大棚.扶持花卉温室大棚建设,引导花卉产 业转型升级,三年计划新建花卉温室大棚

600 亩(其中

2015 年200 亩、2016 年200 亩、2017 年200 亩) ,财政采取 以奖代补 形式一次性给予项目实施单位

25000 元/亩(其中区级财政负担

20000 元,镇级财政负担

5000 元)的奖励. (二 (二 (二

(二) ) ) )水产养殖保温 水产养殖保温 水产养殖保温 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大棚 大棚 大棚. . . .以奖代补扶持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建设,以确保水产亲本保种越冬优先,发展优质水产(笋壳鱼、 宝石鲈、花鳗、罗氏沼虾、罗非鱼等)及观赏鱼为重点,三年计 划建设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9000 亩(其中

2015 年3000 亩、2016 年3000 亩、2017 年3000 亩) .水产养殖保温大棚由水产养殖户、 水产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主投入, 自主建设, 财政采取 以―3―奖代补 形式给予项目实施单位

1500 元/亩(其中区级财政负担

1000 元,镇级财政负担

500 元)的奖励.

二、建设标准和要求 (一 (一 (一

(一) ) ) )花卉温室大棚 花卉温室大棚 花卉温室大棚 花卉温室大棚. . . .新建花卉温室大棚要求面积连片达

20 亩以上,大棚框架牢固,肩高

3 米以上,棚顶高度达 4.5 米以上, 单棚宽度

6 米以上,主柱采用ф2 寸的热镀锌管,采用耐用薄膜, 弹簧压槽,能根据需要随时揭膜或上膜. (二 (二 (二

(二) ) ) )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水产养殖保温大棚. . . .新建水产养殖保温大棚连片面积 达10 亩以上,单棚面积达

3 亩以上,大棚框架牢固安全,棚顶 与水面高度达

3 米以上,棚架的主力柱间隔不超过

2 米,主力钢 丝间隔不超过 0.5 米,采用耐用薄膜,全覆盖.新建大棚配备充 足的增氧设备,具备冬季养殖和防寒越冬的功能.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并将项目申 报通知等信息在 南海一点通 及南海农业信息网站公告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

(二)花卉温室大棚:由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 料(一式

6 份,A4 纸装订成册,包括项目申请文件、可行性报告、 实施方案及其他材料) ,经所在镇(街道)审核后,以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文件形式报区农林渔业局审核.区农林渔业局对 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择优筛选,并结合区财政预算安排进行 审批.审批合格后,须将拟建设项目在 南海一点通 和南海农 ―

4 ― 业信息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

(三)水产养殖保温大棚:由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提交水产养 殖保温大棚项目申报表(一式

6 份,由区农林渔业局制订) ,经所 在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后,须将拟建设项目在镇(街道)政 府网站、村委会宣传栏公示

5 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无 异议后,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文件形式综合汇总报区农 林渔业局审核.区农林渔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并结合 区财政预算安排进行审批.

(四)区农林渔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结合区财政 预算安排, 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按如下条件顺序进行择优筛选: 1. 项目建设面积从大到小;

2.项目投资总额从多到少;

3.项目投 资总额中自筹资金的比例从高到低.同等条件下按级别从高到低 优先给予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水产良种场安排扶持. 对于审批合格但超出当年指标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优先扶持.

四、项目组织实施 获批的项目由当地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按照《佛山市南 海区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南府办〔2012〕233 号) 、 《佛 山市南海区财政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南府 〔2013〕248 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经项目实施单位初验合格后,递交验收申请材 料(一式

6 份,装订成册)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由―5―镇(街道)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设 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花卉温室大棚:项目实施情况、初验报告、项目施工 合同、由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监理报告、由具有资质中 介机构出具的项目面积测量报告、合法支出凭证(支出凭证总额 需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及其他材料.

(二)水产养殖保温大棚:验收申请表、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或承包合同)复印件、申请人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人购买原 材料的发票 (附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 村委会的公示表及其他材 料.

六、拟扶持对象公示 区农林渔业局对经镇 (街道) 验收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将拟扶持项目在 南海一点通 和南海农业信息网 公示

5 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

七、资金申请与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单位递交划拨奖励资金申请及相 关资料(一式

6 份,A4 纸装订成册,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施 工合同以及其他材料)至当地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 附加镇级验收报告,加具镇(街道)政府意见后向区农林渔业局 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农林渔业局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区财 政局经审核后将区级财政奖励资金给当地镇(街道)财政局,镇 (街道)按照规定进行财政配套,再由镇(街道)财政局拨付给 ―

6 ― 项目实施单位.

八、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一 (一 (一

(一) ) ) )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 . . .财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单位 的生产经营活动.镇(街道)农业、财政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 现代标准农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严格 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违规列支, 所有财务原始凭据均要存档备查. (二 (二 (二

(二) ) ) ) 强化设施管护 强化设施管护 强化设施管护 强化设施管护. . . . 项目完工后, 相关镇 (街道) 、 村 (居) 、 企业单位要加快落实管护机制,保障农业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切 实提高农业设施建设成效. ―

7 ― 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社实施细则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 农业精细发展三年计划(2015-2017 年)的通知》 (南府办〔2015〕

17 号)精神,为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 社(下称 区级示范社 )的建设,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经营水 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持、奖励对象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持对象为

2014 年1月1日起依法新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 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不列入财政扶持范围) , 且满足以下 条件: 1.已完成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 等手续;

2.有办公地点、组织章程,有健全的理事会、监事会,建立 财务管理制度,并能为成员在种子种苗、市场信息、技术培训和 产品营销等几方面提供一定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3.成员

10 个以上,生产基地面积

100 亩以上,或工厂化大 棚特种高值种养面积

10 亩以上;

4.建立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

8 ―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生产,自觉 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安排的各项相关工 作,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达 98%以上,已实行标识市场准 入管理的食用农产品按相关规定附加标识(标签)上市销售;

6.当年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行业通报批评、媒体 曝光等不良记录.

(二)区级示范社

(二)区级示范社

(二)区级示范社

(二)区级示范社 1.依法登记.经工商部门登记一年以上,合作社法人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 齐全,有固定的办公 场所并挂牌办公;

2.组织机构健全.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监事长或执行监 事,配有专(兼)职财会人员;

3.带动能力较强.合作社成员人数

30 人以上,其中农民成 员达到 80%以上;

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收入高,比非示范 社成员收入高;

积极开展培训交流,起到较强的带动作用;

4.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蔬菜合作社:种植规模

300 亩 以上;

水产养殖合作社:养殖规模

500 亩以上;

其他产业及类型 合作社按业绩评定;

5.已注册商标,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 证或地理标志认证、省名牌农产品等称号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 宽;

6.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 ―

9 ― 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情况者,三 年内不予申报示范社.

二、扶持、奖励标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2015-2017 年,区级财政分别投入

40 万元、30 万元和

30 万元,计划至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0 个,区级财政对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每个最高不 超过

10 万元的开办经费补助,镇级财政给予每个

5 万元的财政 配套.如出现当年成功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超过年度指标 的情况,即按年度项目总资金与成功申报数量的平均数给予每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

(二)区级示范社.

(二)区级示范社.

(二)区级示范社.

(二)区级示范社.每年择优培育发展区级示范社

2 个,区 级财政对新培育的区级示范社一次性给予每个

15 万元的奖励, 镇 级财政给予每个

5 万元的财政配套.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并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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