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30
1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2

3 工程计量.3

4 工程量清单编制.4 4.1 一般规定.4 4.2 分部分项工程.4 4.3 措施项目.5 附录

01 土石方工程.6

0101 单独土石方.7

0102 基础土方.9

0103 基础凿石及出渣.11

0104 平整场地及其他.12 附录

02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14

0201 地基处理.16

0202 基坑与边坡支护.17 附录

03 桩基工程.19

0301 预制桩.20

0302 灌注桩.21 附录

04 砌筑工程.23

0401 砖砌体.25

0402 砌块砌体.27

0403 石砌体.28

0404 轻质墙板.30 附录

05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31

0501 现浇混凝土构件.34

0502 一般预制混凝土构件.40

0503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41

0504 后浇混凝土.42

0505 钢筋及螺栓、铁件.43 附录

06 金属结构工程.45

0601 钢网架.46

0602 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桥架.46

0603 钢柱.47

0604 钢梁.48

0605 钢板楼板、墙板.48

0606 其他钢构件.49

0607 金属制品.51 附录

7 木结构工程.52

0701 屋架.52

0702 木构件.52

2 0703 屋面木基层.53 附录

8 门窗工程.54

0801 木门.55

0802 金属门.55

0803 金属卷帘(闸)门.55

0804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55

0805 其他门.56

0806 木窗.56

0807 金属窗.57

0808 门窗套.57

0809 窗台板.58

0810 窗帘、窗帘盒、轨.58 附录

09 屋面及防水工程.60

0901 屋面.61

0902 屋面防水及其他.61

0903 墙面防水、防潮.63

0904 楼(地)面防水、防潮.63

0905 基础防水.63 附录

10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65

1001 保温、隔热.66

1002 防腐面层.67

1003 其他防腐.68 附录

11 楼地面装饰工程.69

1101 整体面层及找平层.70

1102 块料面层.70

1103 橡塑面层.71

1104 其他材料面层.71

1105 踢脚线.72

1106 楼梯面层.73

1107 台阶装饰.74

1108 零星装饰项目.74

1109 装配式楼地面及其他.75 附录

12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76

1201 墙、柱面抹灰.77

1202 零星抹灰.77

1203 墙、柱面块料面层.77

1204 零星块料面层.78

1205 墙、柱饰面.78

1206 幕墙工程.79

1207 隔断.79 附录

13 天棚工程.81

1301 天棚抹灰.81

1302 天棚吊顶.81

3 1303 天棚其他装饰.82 附录

14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83

1401 木材面油漆.84

1402 金属面油漆.84

1403 抹灰面油漆.85

1404 喷刷涂料.86

1405 裱糊.86 附录

15 其他装饰工程.87

1501 柜类、货架.87

1502 装饰线条.87

1503 扶手、栏杆、栏板装饰.88

1504 暖气罩.88

1505 浴厕配件.88

1506 雨篷、旗杆、装饰柱.89

1507 招牌、灯箱.90

1508 美术字.90 附录

16 房屋修缮工程.91

1601 砖砌体拆除.91

1602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91

1603 木构件拆除.91

1604 抹灰层及保温层拆除.92

1605 块料面层拆除.92

1606 龙骨及饰面拆除.92

1607 屋面拆除.93

1608 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93

1609 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93

1610 门窗拆除.93

1611 金属构件拆除.94

1612 管道及卫生洁具拆除.94

1613 灯具、玻璃拆除.94

1614 其他构件拆除.94

1615 建筑物整体拆除.95

1616 拆除建筑垃圾外运.95

1617 开孔(打洞)95

1618 混凝土结构加固.96

1619 砌体结构修缮.96

1620 金属结构修缮.98

1621 木构件修缮.98

1622 门窗整修.99

1623 屋面及防水修缮.99

1624 保温修缮工程.100

1625 楼地面装饰工程修缮.100

1626 墙、柱面抹灰修缮.102

4 1627 墙、柱面块料面层修缮.102

1628 墙、柱饰面修缮.102

1629 隔断、隔墙修缮.103

1630 天棚抹灰修缮.103

1631 天棚吊顶修缮.103

1632 油漆、涂料、裱糊修缮.103 附录

17 措施项目.105

1701 脚手架工程.105

1702 施工运输工程.107

1703 施工降排水及其他工程.107

1704 总价措施项目.108

1 1 总则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 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 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 程量清单编制. 1.0.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2.0.1 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 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 计量. 2.0.2 房屋建筑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 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 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 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 3 工程计量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XXXXX 的相关 规定执行. 3.0.3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 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 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 t 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 以 m 、 m2 '

'

、 m3 、 kg 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 入.

3 以 个 、 件 、 根 、 组 、 系统 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 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 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XXXXX 的相应项目执行;

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XXXXX 的相应项目执行;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 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XXXXX 的相应项目执行;

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 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XXXXX 的相应项目执行.

4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XXXXX.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XXXXX 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

01 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

018001 起顺序编制,同 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 分部分项工程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 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 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2.7 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 工作内容 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 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 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4.2.8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 工作内容 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 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4.2.9 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 所有费用. 4.2.10 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门窗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 制作的所有费用.

5 4.3 措施项目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 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 4.2 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 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未列出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 S 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6 附录

0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附录包括单独土石方、基础土方、基础凿石及出渣、平整场地及其他共

4 节,共20 个项 目.

二、单独土石方、基础土石方的划分: 1.单独土石方项目,是指土地准备阶段为使施工现场达到设计室外标高所进行的(三通一平中) 挖、填土石方工程. 2.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等各专业工程中的单独土石方工程,均应按本章

0101 单独 土石方的相应规定编码列项. 3.基础土石方项目(含平整场地及其他),是指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为实施基础施工所进行的土 石方工程.

三、本章不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等,实 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编码列项.

7 0101 单独土石方 单独土石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0101 的规定 执行. 表0101 单独土石方(编号:010101)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010101001 挖单独土方 1.开挖方式 2.土壤类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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