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0-14
C

1 C 洪桥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37)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 第一季业绩公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

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 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 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包括之资料乃遵照联交所 《GEM证券上市规则》 ( 「GEM上市规则」 ) 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洪桥集团有限公司 ( 「本 公司」 ) 之资料,本公司董事 ( 「董事」 ) 愿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 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骗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 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内容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当日起计最少七日刊登於GEM网站及本公司网站(www.8137.hk). C

2 C 未经审核综合季度业绩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合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 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八年度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 未经审核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2 98,528 4,035 销售成本 (102,466) (4,391) 毛损 (3,938) (356) 其他经营收入

3 14,833 10,520 销售及分销成本 (788) (724) 行政开支 (30,669) (34,174) 经营亏损 (20,562) (24,734) 财务成本

4 (2,651) (1,889) 除税前亏损 (23,213) (26,623) 所得税抵免

5 C C 本期亏损 (23,213) (26,623) 其他全面收入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之汇兑 (亏损) 收益 (25,217) 29,412 其后不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透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公平值计量之股本投资 11,281 C 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 (13,936) 29,412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37,149) 2,789 下列人士应占本期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0,348) (14,487) 非控股权益 (12,865) (12,136) (23,213) (26,623) 下列人士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6,503) 10,841 非控股权益 (10,646) (8,052) (37,149) 2,789 本公司拥有人期内应占每股亏损

7 ― 基本 (0.11)港仙 (0.15)港仙 ―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C

3 C 附注: 1. 呈报基准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 核委员会审阅. 本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岚洳贾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 定及GEM上市规则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须与本集团之二零一八年年报一并阅读. 於本期间,本集团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若干新准则、修订及诠释 ( 「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该 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本集团有关,并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之本集团财务报表生效. 除此之外,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乃与编制二零一八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所采用者一致.采纳该 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之业绩及财务状况之编制及呈报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2. 营业额 营业额指提供货物之发票总值及提供服务之收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锂离子电池销售 98,528 4,035 3. 其他经营收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 1,434 1,087 应收贷款利息收入 7,969 4,050 政府补助金 1,162

883 租金收入

186 186 其他收入 1,040

496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之 (亏损) 收益 (230)

546 应收非控股权益的视同利息收入 3,272 3,272 14,833 10,520 C

4 C 4. 财务成本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五年内全数偿还之银行及其他贷款之利息 2,651 1,889 2,651 1,889 5. 所得税抵免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海外税项 本期间 C C 递延税项 C C 所得税抵免 C C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由於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於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之估计 应课税溢利,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海外地区溢利之税项乃根谀诠兰朴嗡 溢利,以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之现行税率而计算. 期内适用於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於本期间,适用於本集团於巴西成立之附属公司Sul Americana de Metais S.A. ( 「SAM」 ) 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4%. 6. 股息 董事会已决议不宣派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股息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无) . 7. 每股亏损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每股基本亏损乃根竟居涤腥擞φ伎魉鹪10,348,000港元 (截 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亏损:14,487,000港元) 按加权平均股数9,737,433,606(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9,737,433,606) 股 (经调整本公司所持有库存股份之影响) 计算.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由於行使购股权产生反摊薄影响,故并无呈列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每股摊薄亏损. C

5 C 8. 储备变动 本集团於期内之储备变动如下: 权益变动 股本 股份溢价 库存股份 储备 股份代缴款 储备 汇兑储备 公平值 储备 保留盈余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9,855 3,563,686 (142,864) 12,170 (4,910,983) C 5,983,566 180,329 4,695,759 收购附属公司权益 C C C C

145 C (7,396) (3,320) (10,571) 与拥有人之交易 C C C C

145 C (7,396) (3,320) (10,571) 本期亏损 10,348) (12,865) (23,213) 其他全面收入 货币换算 27,436) C C 2,219 (25,217) 透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公平 值计量之股本投资 11,281 C C 11,281 全面收入总额 27,436) 11,281 (10,348) (10,646) (37,149) 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9,855 3,563,686 (142,864) 12,170 (4,938,274) 11,281 5,965,822 166,363 4,648,039 股本 股份溢价 库存股份 储备 股份代缴款 储备 汇兑储备 保留盈余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9,855 3,563,686 (142,864) 136,741 (4,511,262) 4,909,365 298,436 4,263,957 本期亏损 14,487) (12,136) (26,623) 其他全面收入 货币换算 C C C C 25,328 C 4,084 29,412 全面收入总额 C C C C 25,328 (14,487) (8,052) 2,789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9,855 3,563,686 (142,864) 136,741 (4,485,934) 4,894,878 290,384 4,266,746 C

6 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继世界著名品牌沃尔沃汽车,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吉利」 ) ) 旗下包括Lynk &

Co在内等各款车型采购 安排外,本集团亦在推动沃尔沃XC40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沃尔沃Polestar PHEV、伦敦电动车、山东丰沃、西 安中力科技及珠海亿华等车型的产品匹配,并在发掘新客户,包括主要汽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本集团一直 与能源储存领域的主要及新汽车制造商及潜在新客户进行谈判及进行产品配对. 本集团旗下的电池包已成功进入中国工信部的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及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 车型目录》 的车型,包括沃尔沃旗下的 「XC60」 及「S90」 PHEV车型及Lynk &

Co旗下的 「Lynk

01 PHEV」 、 「Lynk

02 PHEV」 及「Lynk

03 PHEV」 车型、吉利K

12、吉利远景X

1、康迪K

10、康迪K

11、广通客车EV及通家福厢式运输车. 除上述客户外,本集团也有山东特朗斯及苏州普莱尔等客户. 浙江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衡远新能源」 ) 本集团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浙江衡远新能源是位於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一个集研发、生产、检测检验、展示及 服务、销售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系统为一体之现代化锂离子电池企业.浙江衡远新能源占地约130,000平方米,厂房 最大的设计产能每年可生产约2,000,000千瓦时三元锂离子电池.首条500,000千瓦时的生产线自二零一八年第二 季起已开始量产.该全自动生产线采用了顶尖的设计及技术来制造软包电池.新生产线的安装时间将视市场需求 情况及发展策略而定. 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嘉兴嘉乐投资合夥企业订立协议,以代价约人民币9,000,000元 (相当於约10,600,000港元) 收购浙江衡远新能源3%权益.於该交易后,本集团控制浙江衡远新能源52%股权. 山东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衡远新能源」 ) 目前,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山东衡远新能源的生产厂房占地合共约130,000平方米,而其现有工厂及办公 室设施楼面面积则约为70,000平方米.山东衡远新能源目前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离子电池150,000千瓦时或三元锂 离子电池225,000千瓦时. C

7 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本集团录得收益98,5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确认之收益4,000,000港元显 著增加2,300%.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0,300,000港元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14,500,000港元) . 本集团的收益大幅跃升,此乃由於二零一八年第二季度位於浙江的新工厂开始大规模生产.浙江工厂的客户为沃 尔沃汽车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吉利集团」 ) 的领克品牌.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浙江衡远新 能源与沃尔沃汽车集团 ( 「沃尔沃汽车」 ) 订立一项三年期销售协议,向沃尔沃汽车计划在中国生产的混合动力汽车 提供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另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亦成功争取一份与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的三年期销售协议,向浙江吉利零部件提供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包,供浙江吉利集团旗下包括Lynk &

Co等各车款 配套使用.就上述两份销售协议,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的全年上限总额 (不含增值税) 分别为人民币 1,017,000,000元及人民币1,202,000,000元.两份销售协议为我们的浙江厂房提供有力的基础.该两份协议期内确 认的收入总额为约95,700,000港元. 与去年同期录得的毛损约400,000港元 (毛利率:-8.8%) 相比,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录得 毛损约3,900,000港元 (毛利率:-4.0%) .由於原材料的平均成本增加及浙江新的电池厂的产能利用率降低,因而 录得毛损.浙江衡远新能源的设计最大年产能为2,000,000千瓦时,但目前仅有第一条500,000千瓦时的生产线安 装投产.此外,工厂仅於第二季度开始大规模生产,因而需要时间进行初步提产.本集团藉与主要供应商磋商以 获得更优惠的条款、提升产品的能量密度及减低产品的不合格率、增强管理技能、提倡有效使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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