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0-16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 目录高管致辞

2 重要提示

3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4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5

第三章 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7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7

第五章 公司治理情况

20

第六章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4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27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43

第九章 重要事项

46

第十章 财务报告

46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46 第十二章 附件

47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8 2 高管致辞 福建海峡银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与党的十九大精神、 新发展理念同频共振,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同向前进,坚持回归 本源,专注主业,各项工作稳中求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福建海峡银行将以党的十九大精 神为统领,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再谱发展新篇章. 不等不靠,只争朝夕 .牢记服务实体经济与人民美好生活 的使命,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责无旁贷的担当精神,把握福建 省 六区叠加 战略机遇和政策优势,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敢为 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做地方金融服务的排头兵.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 .空谈误行,实干兴行.我们既 要当改革的促进派,又要当发展的实干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优 化体制机制,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坚持抓提质增效, 促转型升级,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重实绩,一锤接着一锤敲,一 张蓝图绘到底,踏踏实实地干好每一项工作.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新时代 的奋斗者.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坚定不移加强风险防范化 解、提高规范经营能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提高专业服务能 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中为建设机制活、 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新贡献,将美丽愿景变为美 好生活.

3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5月28 日审议通过《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没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年度报告所载的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苏素华、行长舒平、财务总监刘元添,保证本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福建海峡银行,下称 公司 或 本行 ) 法定英文名称:FUJIAN HAIXIA BANK CO.,LTD. (简称:FUJIAN HAIXIA BANK) 注册资本:4,333,522,078 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成立时间:1996 年12 月27 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

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基金销售业务;

同业人民币拆借;

银行卡 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 理险种:中国保监会批准和允许销售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

外汇 存款、贷款、汇款;

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借;

外汇票 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担保;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经营结 汇、售汇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联系

电话:0591―87388018 客服和投诉

电话:4008939999 传真:0591―87388028 邮政编码:350009 公司

网址:www.fjhxbank.com 年度报告备Z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本报告以中文编制.

5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金额拨备前利润 1,918,961 利润总额 748,037 净利润 650,150 营业利润 739,282 投资收益 -58,9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营业外收支净额 8,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55,8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91,578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455,068 7,093,001 7,052,945 其中:贷款业务 3,432,767 3,277,173 3,295,723 同业业务 442,475 452,993 579,170 投资业务 3,008,645 2,929,781 2,928,516 其他业务 571,181 433,054 249,536 总资产 161,580,862 154,609,265 133,683,475 存款余额 79,891,580 77,888,717 71,733,055 贷款余额 66,167,294 60,163,760 53,330,883 股东权益 10,789,088 7,752,389 7,397,902 每股净收益(元) 0.15 0.24 0.22 每股净资产(元) 2.49 2.38 2.27 净资产收益率(%) 7.01 10.41 10.05

6

三、报告期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金额期初余额 2,462,680 本年计提 1,017,926 本年收回原转销贷款和垫款转入 27,687 本年贷款价值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 -51,694 本年核销 1,004,179 期末余额 2,452,420

四、报告期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金额期初余额 90,122 本期计提 152,998 本期核销 - 期末余额 243,120

五、报告期末补充财务指标 主要指标 标准值 期末数 资本充足率 ≥10.5% 13.22% 不良贷款率 ≤5% 2.3% 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 ≤75% 79.38% 流动性比例 ≥25% 48.74% 拆借资 金比例 拆入人民币 ≤8% 0.88% 拆出人民币 ≤8% 0.06%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6.5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42.04% 利息回收率 C 90.91%

7

第三章 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报告期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数 本期增减 期末数 国家股 976,051,568 582,834,422 1,558,885,990 法人股 1,643,946,820 489,019,638 2,132,966,458 自然人股 642,001,099 -331,469 641,669,630 小计3,261,999,487 1,071,522,591 4,333,522,078 注:1.报告期内股份增加 1,071,522,591 股,系公司

2017 年度定向发行 1,071,522,591 股所致;

2.自然人股数量减少了 331,469 股,原因系自然人股与法人股间转让所致.

二、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4,214,680 14.87%

2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5,661,556 10.28%

3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 375,738,105 8.67%

4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0,857,760 5.56%

5 福建森博达贸易有限公司 207,636,000 4.79%

6 长乐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 166,108,800 3.83%

7 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 147,940,650 3.41%

8 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120,131,550 2.77%

9 福建正祥Z业发展有限公司 99,054,400 2.29%

10 福建省三华实业有限公司 95,484,645 2.20%

(二)报告期内,未发现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股权转让和股权增持情况: 1.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没有股权转让的情况;

8 2.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股份增持系参与公司

2017 年定向发行 所致.

(四)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涉及股权冻结的有

1 名,为福州 市马尾区财政局,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375,738,105 股,于2017 年9月27 日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200 万股,该部分股权 未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五)报告期末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已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并到 公司办理股权质押备案的共有

42 个,持股数为 1,594,402,141 股, 占公司总股份(4,333,522,078 股)的比例为 36.79%;

以上

42 个股 东已质押公司股份 1,095,874,777 股,占股东所持股数的 68.73%, 占公司总股份的 25.29%. 2.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股东

1 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持有本公司股权 50%的有

5 个,分别为: (1)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 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375,738,105 股, 已质押股数为 213,386,316 股, 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56.79%. (2)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240,857,760 股,已质押股数为 150,536,1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62.50%. (3) 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 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147,940,650 股, 已质押股数为 118,352,52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80%. (4)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131,550

1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8 年第

1 号)第九条规定,认定本行主 要股东.后文同此.

9 股,已质押股数为 98,876,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82.31%. (5)福建省三华实业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95,484,645 股,已质押股数为 77,863,5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81.55%. 报告期内,本行已按照相关规定,从2016 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

78 次临时会议开始,分别限制以上五家股东在股东大会 和前四家股东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 3.报告期末,公司已质押的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 制表决权或者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如下: (1) 已质押股权中涉及冻结的: 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1,557,270 股,已质押 1,089,000 股,并于

2014 年8月26 日在本公司办理股权质押备案手续,质权人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2016 年2月24 日被福建省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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