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10-14
专版7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编辑/焦秋岩 版式/许继云 (上接6版)

二、 未验先投

2018 年7月6日, 接信访 对宿迁市洋河新区利民生猪屠 宰厂进行检查, 发现该厂未生 产但有生产痕迹.

经查, 该厂 年屠宰生猪3万头项目自2008 年底建成投产至今, 未通过环 保 三同时 验收;

屠宰废水经 厂区西侧沉淀池沉淀后, 沿企 业西侧下水管道排至北侧水沟 进入条堆河后流入古山河;

该 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要求其废 水采用 A-O 法处理后达标排 放至市政管网. 该厂行为违反了 《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 条第一款: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 目, 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经验收合格, 方可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 渗坑、 裂隙、 溶洞, 私设暗管, 篡改、 伪造监测 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 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 放水污染物.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违反 本条例规定, 需要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 未经验 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建设项目 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或者在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 假的, 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处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 处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 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责任人员, 处5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 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 责 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或者报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令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 者责令限制生产、 停产整治,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报经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 令停业、 关闭……

(三) 利用渗 井、 渗坑、 裂隙、 溶洞, 私设暗 管, 篡改、 伪造监测数据, 或者 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 染物的…… 对宿迁市洋河新区利民生 猪屠宰厂未经环保 三同时 验 收擅自投产、 通过逃避监管的 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 行为, 处30万元罚款, 并责令停 产整治. 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形式为: 建设单位新、 改、 扩建项目 虽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 告表, 也经过环保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 但在项目建成后未及 时开展环保 三同时 验收擅自 投产.其主要影响是: 项目建 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到达审 批预期要求和效果没有评估, 极易产生不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直排或降低处理技术标准超排 等违法情形.据统计, 在930 起处罚案件中, 未验先投 处 罚案件约139起, 占总处罚案件 的比例为15.0%.

三、 不正常运行污 染防治设施

2018 年7月6日, 对江苏 索富达无纺布有限公司通过软 管向厂院外排放污水情况开展 检查.经查, 该公司院内东南 侧有一敞开式窨井, 内有较多 废水, 有一台排水泵连接一条 直径约为30厘米的软管连通至 厂外路面, 路面无废水排放痕 迹;

据宿城区环卫园林局工作 人员称,

2018 年7月5日通过 上述软管抽排厂内窨井中的污 水, 致使路面有大量污泥, 该局 已进行了清理.另外, 该公司 院内东侧车间建有

2 条无纺布 生产线正在生产;

车间内建有 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包括气浮 水池1套、 砂过滤器1套(4台) 、 金属过滤1套、 袋式过滤器1套 等设备;

砂过滤器底部有金属 管道联通并向外通至车间外东 侧, 同时用一弯头向下排放至 车间底部的集水槽, 检查时上 述弯头有废水正在排入集水 槽.2018 年8月30 日再次调 查, 发现无纺布生产线未生产, 但气浮水池中刮渣器刮出的废 丝、 附着气泡污物等悬浮物及 少量废水, 通过气浮水池中部 的一金属导流槽后, 经过一根 直径约

15 厘米的金属管道, 沿 气浮水池向下排至厂房内地面 的沟槽内, 后经厂房东侧墙体 底部的两处孔洞排至厂房外的 雨水管道内, 最后流入厂区南 侧的园区污水处理站, 每日外 排废水约 2-3 吨;

检查时, 上述 雨水管道内有明显生产废水, 且有少量丝状灰白色废物, 同 时发现上述

4 个沙过滤器底部 通至厂房外雨水管道的金属管 道及弯头未拆除.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 渗坑、 裂隙、 溶洞, 私设暗管, 篡改、 伪造监测数据, 或者不正 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 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 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 制生产、 停产整治, 并处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 节严重的, 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 利用渗井、 渗坑、 裂隙、 溶洞, 私设暗管, 篡改、 伪造 监测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水 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 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对江苏索富达无纺布有限 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 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 水污染物的行为, 处10 万元罚 款, 并责令立即改正. 这类案件表现形式是: 污 染治理设施的一部分或全部工 艺环节没有运行或不规范、 不 正常运转, 导致污染物未处理 或未能有效处理而排放.据统 计, 在930 起处罚案件中, 此类 案件有

58 起, 占总处罚案件的 比例为6.2%.

四、 超标排污 案例1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 物) :

2017 年10 月30 日, 市环 境监测中心站对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性 监测.2017 年11 月3日出具 监测报 〔 (2017) 环监 (气) 字第 (59) 号〕 显示, 该公司热电项目 锅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中氮氧 化物浓度为261mg/m3 , 超出排 放标准200mg/m3 .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 《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 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应当 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向大气排 放污染物的, 应当符合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遵守重点大气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的 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 违 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 制生产、 停产整治, 并处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 节严重的, 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 污染物的…… 对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的违法行为, 处100 万元罚款, 同时责令立即改正. 案例

2 (超标排放水污染 物) :

2018 年5月31 日, 根据群 众举报对泗洪县洁丽雅餐具消 毒中心有关环境污染问题开展 调查.经查,发现该中心于2018 年2月9日办理了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登记建设 地点为 泗洪县车管所西名沟 酒厂院内 , 实际建设地点为 泗洪县天山路 , 未重新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手续.同时发现该中心部分 生产废水未经过废水处理设施 处理, 直接从厂内污水管道流 入市政污水管网中;

经取样监 测, 该公司排放废水中总磷浓 度超过接管标准限值 0.19 倍 (监测值 3.56mg/L, 接管标准 限值3mg/L) . 该中心的行为违反了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 应当符 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以及 《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 建 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 地点、 采 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 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 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 制生产、 停产整治, 并处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 节严重的, 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的……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 (条款内容同

一、 未批先建 ) 的规定. 对泗洪县 洁丽雅餐具消毒中心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处12.06 万元罚款, 同时责令 改正. 该类案件是经监测认定企 业排放污染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 准而产生的违法行为.据统 计, 在930 起处罚案件中, 此类 案件有

43 起, 占总处罚案件的 比例为4.6%.

五、 不建设挥发性 有机污染物处理设施

2018 年6月26 日, 根据宿 迁市大气污染驻点督查交办单 要求, 对江苏子豪印务有限公 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 年产

600 万只纸质手提袋项目 正在生产, 编制了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依据为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 录》 中第

29 类纸制品制造项中 其他 , 生产工艺为印刷 (委外) ―覆膜―模切―粘边―手工―穿绳―成品;

该公司另有 帆布手提袋项目, 未办理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 续, 生产工艺为剪裁―缝纫― 烫画;

主要污染物为覆膜、 烫画、 收底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 气, 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 系统和处理设施.根据省大气 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 于印发江苏省

2018 年大气污 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大 气办 〔2018〕

1 号) 、 市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宿迁市

2018 年........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