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10-1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 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BBMG Corporation*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09)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发出. 随附之档乃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登载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 关於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暨换股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上市公告 书》 .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蒋卫平 中国北京,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蒋卫平、李长利、姜德义、石喜军、王洪军及邓广均;

非执行董 事为周育先,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胡昭广、徐永模、张成福及叶伟明. * 仅供识别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证券代码:60199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BBMG CORPORATION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暨 换股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并方财务顾问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12特别提示 为充分保护参与换股的太行水泥股东利益,在金隅股份(简称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A 股上市后,将向追加选择权目标股东提供追加选择权.若金隅股 份A股上市首日的交易均价低于金隅股份换股价格 (9.00 元/股) , 至金隅股份 A 股在上交所上市首日收盘时止,如追加选择权目标股东(指参与换股的除金隅集 团和持有权利受限股票股东以外的太行水泥股东,待实际行权时,这些股东已经 换股成为金隅股份 A 股股东)仍持有金隅股份 A 股,该股东可以行使追加选择 权,将所持有的金隅股份 A 股按照金隅股份 A 股换股价格(9.00 元/股)部分或 全部转让给追加选择权提供方. 上述股东可行使追加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 其在金隅股份 A 股上市前所持有的登记在册的金隅股份 A 股股数减去上市后所 卖出的金隅股份 A 股股数之余额. 投资者在金隅股份 A 股上市后新购入的股份, 无权行使追加选择权. 如果金隅股份 A 股上市首日交易均价低于金隅股份换股价格(9.00 元/股) , 则本次追加选择权被触发,金隅股份 A 股股票将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将尽 快刊登追加选择权实施公告, 待追加选择权申报结束后尽快办理刊登追加选择权 实施结果公告、股票复牌以及清算交割等事宜. 在追加选择权被触发的情况下,投资者若申报追加选择权,即视为同意委托 金隅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该投资者于金隅股 份A股上市首日对金隅股份 A 股股票的交易详情,以作为该投资者行使追加选 择权资格和可行使追加选择权股份数量的确定依据. 如果金隅股份 A 股上市首日交易均价不低于金隅股份换股价格(9.00 元/ 股) ,则本次追加选择权不被触发,金隅股份 A 股上市后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正常 交易.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金隅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 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暨换股吸 收合并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 自股票上市日起做到:

1、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 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督管理;

2、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 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持本公司股票发生 变化时,在报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5、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

3 司股票首次上市前, 签署一式三份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 , 并向上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暨 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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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和股票发行上市核准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交 所发布的《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 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 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66 号)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单位和文号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交所 上证发字[2011]11 号 文批准.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 年3月1日

(三)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四)股票代码:601992

(五)总股本:4,283,737,060 股(本次发行后)

(六)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增加的股份:410,404,560 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本公司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5 合生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平和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润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 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以任何交易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的股份共计 316,008,000 股,自2011 年3月1日起上市交易.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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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文)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BBMG Corporation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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